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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人家的粥,住人家的床,就得给人家卖命干活。
从城东混混头子到温瑾店里的打杂伙计,袁灼过渡得极其自然。
大概是老天看他人品还行,给了他一个福至心灵的时刻,他没有问温瑾为什么收留他,也没有问温瑾是不是真的喜欢他。
他越过了表白、被拒、再表白、再被拒的流程,直接站到了离温瑾最近的位置,他不思考他们之间是否萌生了所谓的爱情,他只知道他是第一个被温瑾捡回家的狗狗。
不刨根问底是个特别好的习惯,袁灼顺水推舟,遂了温瑾得过且过的性子,不矫情不纠结,柴米油盐,一步到位。
温瑾买菜,他扫地,温瑾在后厨里炸厨房,他在前台薅着小混混的领子逼着人家还上欠缴的酒钱,温瑾端着炸薯条出来给人上菜,他半路打劫,两手并用抓着薯条就往嘴里塞,还得点菜的小马仔给他付钱。
日子因而过得有模有样,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袁灼霸占了大部分的工作,并以伤病之躯占领了了店里的抹布、扫帚、拖布,坚决不让温瑾干脏活。
当老板有了老板的样子,随之而来的就是因为体力消耗不到位而产生的失眠。
温瑾渐渐开始睡不着觉了,他开酒吧的初衷就是想借着这种昼夜颠倒的生意躲掉夜里的失眠,
但现在不行了,过于能干的袁灼剥夺了他消耗体力的机会,这就导致每天打烊之后,他往床上一躺,整个人毫无困意,而且眼前还能清晰无比的浮现出袁灼撅着屁股拖地的美景。
失眠令普通人变态,令不是普通人的温瑾格外变态。
第四天黎明,他又一次睁着眼睛躺在床上,睡在地铺上的袁灼打着连贯的小呼噜,他忍无可忍的撑起身来以坐直睥睨四仰八叉摊肚皮的袁姓野狗,脑袋里当真闪过了了不得的想法。
只可惜当他伸出手去戳袁灼的时候,因为贼心太诚所以贼胆特别小的袁灼只傻不愣登的睁开眼睛,小心翼翼的捧住了他的手。
“温……呼……温哥,怎么了?有耗子吗?别怕,我去抓……呼……”
袁灼表面上是个野狗,实际上是个特别老实真诚的野狗幼崽。
牙齿很利,爪子很尖,肚皮热乎乎,爪垫软乎乎,比起肉罐头更喜欢羊奶粉。
温瑾承认他感受到了被击中心脏的滋味,这份感觉已经很多年没有了,他不缺陪伴他左右的兄弟朋友,但他缺少一个像袁灼这样的人,一条明明一身血气,却又有着幼犬眼神的傻狗。
店里不会闹耗子,会闹腾的只有温瑾心里蠢蠢欲动的老鹿。
温瑾叹了口气,抬手摸了摸袁灼硬茬似的头发,他从没跟别人说过自己失眠的问题,袁灼是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
袁灼从小觉多,沾枕头就着,他不理解失眠是什么滋味,他只觉得温瑾不愧是细皮嫩肉的大美人,连这种娇滴滴的毛病都当回事,实在是可爱得要命。
野狗晃着尾巴,麻溜的从地铺坐到温瑾床上,把脚伸进带着温瑾体温的被窝里,傻兮兮的咧嘴一乐。
他没有用旖旎情色的心思去思考温瑾的话,也没有生出任何逾踞的念头,他靠去床头,赤着还缠着绷带的膀子,挨着他朝思暮想的温瑾,一边心脏扑通乱跳,一边跟温瑾盖被聊天。
在袁灼眼里,失眠不是什么大事,睡不着又能怎么样,大不了就不睡,他巴不得有机会和温瑾多说两句话。
他是在很久以后才知道温瑾让他上床是有另一层意图的,他后悔莫及的拍着自己的大腿,痛恨自己的迟钝导致了破处延后,坐在摇椅上的温瑾端着金边骨瓷的咖啡杯瞥了他一眼,熟练之极的抚上他的发顶,给他顺了顺好不容易打理出来的发型。
袁灼,城东の狂犬,一个二十岁出头的血气方刚的Alpha和自己喜欢的人躺在一张床上,单单纯纯的聊了一晚上天。
这事要传出去,应该能刷新A城奇闻异事的八卦榜,热度直逼榜首那条多年居高不下的未解之谜——“一手遮天的徐三爷到底是A是O已婚未婚”
袁灼给温瑾讲了一晚上故事,他讲他长大的山里,讲那几块不太茂盛的稻田,讲他脱裤子下河,去捉山涧里肥溜溜的黑鱼。
那是温瑾不曾涉足的世界,他搂着温瑾的肩膀,讲得有滋有味,温瑾靠在他肩上听得专注,思绪随着他偶尔冒出来的乡音飘到远离城市的小山村,仿佛真的看到了小小的袁灼光屁股下河,被小螃蟹钳到了尚未发育的小兄弟。
袁灼讲到天明,温瑾抱着他的手臂沉沉睡去,没有药物的作用,没有筋疲力尽的辅助,温瑾极少睡得这么舒服,他抵着袁灼带伤的肩膀,半长的头发细细软软的散着,清秀姣好的面容透着些许稚气,水红润泽的唇瓣微微嘟着,若是细细去听,还能听见那种软到人心坎里的气音。
温香软玉,朝思暮想,袁灼低下头,静静看着温瑾睡着的样子,他说不出足以形容这种场面的字词,他憋了口气,悄悄亲上温瑾漂亮的眼尾,那里的皮肉细细嫩嫩的,没有一点与年龄相符的褶皱。
“唔——”
“那,那什么.…..你这个,这个破床太硬了,你先凑合睡,等我给你买个新的。”
心跳后知后觉的开始加速,袁灼梗着颈子僵住了动作,生怕温瑾发现他偷亲的行径,他欲盖弥彰的敲了敲床头的实木板,慌忙做出了几分当家作主的模样。
“.……好。”
从瑞士专程定制的皇家品质纯手工大床变成了硬邦邦的破床板,温瑾挤出一声闷呼呼的鼻音,并没有纠正的意思。
他喜欢袁灼身上的体温,喜欢袁灼紧实有力的手臂,他蜷起双腿,迷迷糊糊的蹭去袁灼身边,光洁苍白的后颈被枕套磨得酥酥战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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