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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天下四处纷乱,百姓对官府早就失望,起兵造反的“义军”,根本不是什么坏名声,董天宝声势越大,在驻城名望,反而越高。
况且,董天宝似乎也有两分良心未泯的样子,虽然也抢掠来往行商,但不杀人,收钱也“按规矩”来,因此便是那些行商,也说不出什么来。
这样的消息,传到驻城,最高兴的,无疑是小冬瓜。
她身世飘零,记事起,就随着佛笑楼一行叔伯辈,劫富济贫、偷盗钱财,跌跌撞撞地长大,好不容易遇见董天宝这个心上人,对方还突然离开。
此时,收到董天宝信息的她,自然欣喜若狂,理所当然地联络董天宝。
对于小冬瓜,董天宝明显也是情义难忘,两人一在城外,一在城内,书信相交,在这乱世之中,能有一个人互相牵挂着,也算是来之不易的幸福了。
哪怕见到了“慕容白、秋雪”的前车之鉴,小冬瓜依旧相信自己喜欢的男人,相信对方会给自己一个让自己幸福的未来。
这样的心情下,连每天帮她写信的叶书,都有些腻味了。
这群情侣狗!
眼瞧着劝诫无用,叶书也不多废口舌,自己多加注意就是。
他总觉得,踏入名利场的董天宝,哪怕没有进入朝庭势力,依旧回不到以前骄傲、不屑耍阴的那个少年了。
而第二个让叶书注目的事情,就是小熊猫,终于开始长个了!
了解熊猫的人都知道,大熊猫别看一个个膀大腰圆的,刚出生时,一个个就跟瓶“娃哈哈”一般大长得很贼快。
叶书救回小熊猫时,它已经长成皮球般大小。
按理说,跟着叶书闯荡这么久,伙食也不错,早该长大了,起码得长成个一百来斤的孩纸。
可问题恰恰出现在“伙食太好”上面。
它自从跟了自己后,每日里睡“月草窝”、天天啃灵竹、灵果,丹药更是管够,没事再撅着屁股,在宠物戒指里偷玉蜂浆吃,仗着自己是宠物戒指的主人之一,玉蜂群也蛰不到它,每天惬意得不行。
那些灵物吃下肚,小熊猫只如每天都在易筋伐髓,一身皮肤黑白分明,恍如一副山水画一般,个头却是没再长高。
这一吃,就吃了n年。
现在,小熊猫开始吃普通零嘴食物,叶书开始还没多想,待某天早上遛弯,不小心被这家伙一下子扑得退了一步,这才发现不知不觉中,它已经有了水桶大小。
“啧啧,总算长个了!
赶紧长大吧,到时候也给你弄身铠甲,很威风的那种,到时驮着我,让我也s一下蚩尤”
佛笑楼的院子里,叶书把被小熊猫扒花的字拿开,一边帮它擦着爪子,一边翻来覆去地瞧它,颇有点父母发现儿子长大了的感觉。
“这都长成木桶大了,再叫你胖墩这个小名,似乎有些不合适,嗯,别抓我,让我再想想,给你想个又威风,又霸气的名字,绝对不负蚩尤座骑这个身份!”
“嗷嗷!”
小熊猫躺在桌子上,舒服地叫了一声,大概是还没发现自己国宝的身份,很是乖巧,也不闹腾。
叶书忍不住瞧了瞧旁边的非白。
现在的非白,都已经吃“血兰花”了,一身血气之鼎盛,瞧着轻盈,但来往冲击之势,已不下于重骑兵,而且体力、恢复力极强。
之前与人争斗时,非白也难免受过伤,被刀枪扎过,但却不见什么虚弱之感,没过两天,便伤疤尽消,连个伤痕也没留下。
“非白你也赶紧长大吧,人家都有田螺姑娘什么的,咳咳,行行行,我不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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