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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日的,真的跑了?他跑哪儿去了?」
王青松坐在地上,「我不知道,他说要出去打工,没说去哪儿。」
二宝喝得太多了,有些站不住,干脆一屁股坐在王青松跟前,口齿不清地问:「叔,我问你,今天的警察是不是王鸣叫来的?」
「王鸣都不在月亮坨了,他叫警察来干什么?二宝,你喝醉了,快回家歇着去吧。」
二宝笑了起来,「叔,你和王鸣说,就算他跑到天边,我也能找到他,报警?我看他还敢不敢报警。」
王青松摇着头叹道:「既然你最后选择跟着王伟乡,当初又何必逼迫王鸣写举报信呢?」
这一句可把二宝气得不轻,他觉得王青松在嘲讽他,这是看不起他,一拳就对着王青松的脸打过去,另外两人也不问是非黑白,更无心动脑思考,看到二宝动手,即刻上去帮忙。王青松被打得鼻青脸肿,等到三人发泄完怒气离去,他才慢慢从地上爬起来。
月亮坨已经彻底没救了,在王青松还年轻时,它就是这个样子,原本以为老一辈死光之后,新一辈接手,会改变月亮坨的样子,现在他才明白,月亮坨就是月亮坨,不管时间再如何更迭,它的底色从来没有改变过。交通不便,远离其它的村寨,教育程度低,使得它最大程度保留了它的蛮荒。他曾听说,那些对农村带有田园牧歌幻想的人,把这样的封闭和落后称之为淳朴,殊不知,农村也是吃人不见血的地方。
第二天,听说这事以后,王伟乡带上水果罐头丶茶叶和牛奶粉,亲自登门,替二宝道歉,到地方之后,发现王青松的家里已经没人了。大门没上锁,堂屋里给人看病的工具也都还在,半干的衣服还晾在门前,可见人应该是匆匆走的。
他在门前坐了一会儿,想不通在月亮坨生活了一辈子的王青松为什么要选在这个时候离开。越想越恼,他面色铁青,把东西重新拎在手中站起来,大步走到路面上,过了一会儿又折返回来,几脚踢翻了王青松精心栽种的几盆花,这还不够,只见他踏着乱步,把开得正艳的灯笼花丶蟹爪兰和白菊统统踩了个稀巴烂。
另一边,丽云此时正在挑选花卉,为三个多月后的婚礼做准备。
说来可叹,与那么几个男人一起生活过,这还是第一次正式预备自己的喜事,也是这一回,她才知道,原来办喜事要提前这么久准备,要操心那么多东西。
村里很久没有过正经喜事了,胡冰秀本来就爱热闹,丽云挑得头晕,干脆把一些杂事交给她,她欢喜得不得了。红被子,红鞋子,红灯丶红盆,集上没有印着喜字的红粑粑,胡冰秀特意交代了王伟乡去镇上预定。
有了胡冰秀分担,丽云把心思全放在了做喜服上。
原本王伟城的意思是,到时候就穿一套红衣服,喜庆一点就行了,丽云不答应,她坚持要到裁缝家里去缝一身崭新的喜服,光是想款式就想了小半个月,最后定下来裁一套上下分体的喜服。上衣做荡领样式的长袖,可以把她线条流畅的锁骨展现出来,裙子长度定在膝盖上方一拳,贴着身子裁剪,但不能太紧了,要显得人挺拔,又要易于活动。头上的饰品也要单独做,到时候她要盘一个卷发,把大红的饰品戴在耳后方。
这款式并不新颖,甚至有些老土,不过,这是丽云十几岁的时候就一直期盼的礼服,她对白色的婚纱没有任何向往,独爱这一身的正红,在丽云心中,穿着红色走入婚姻,才是好的婚姻。
然而,在她的几次「婚姻」中,没有一次是正式穿喜服出嫁的,从第一次开始,每次都是潦草开场,潦草结束。她回想嫁给堂叔的时候——当然了,现在既然搞明白了往事,堂叔也许不是真的堂叔,只是一个随意的称呼,总之,那时候她什么也不懂,母亲叫她穿什么,她就顺从地穿上。然后懵懂地被母亲牵着手送到丈夫手里,懵懂地成为了别人的妻子。
她依旧记得婚礼那天,她一个人坐在房间里,从早上八点多一直坐到晚上八点多,才吃上当天的第一顿饭。当时她不明白为什么明明是自己的婚礼,却是自己独自挨饿,母亲告诉她,这是一个好人家,现在只需饿一天,守住规矩,就可以换来下半辈子的衣食无忧,是划算的。
可是外面欢呼的宾客,没有一个人是为她而欢呼的,人们围着新郎恭喜丶祝福丶敬酒,只有闹洞房的时候才把她拉扯进了热闹之中。
听完这些前尘往事,胡冰秀完全理解丽云为何对喜服如此执着,她抹了抹眼泪:「婶子知道这集上有一个裁衣服的老太婆,虽然做得慢,但是手艺很好。这回婶子出钱给你做,到时候婶子亲手给你换上,就当是贺礼,你别嫌弃。」
裁缝是个六十几岁的大娘,一个人住在集市的最边上,一间比理发店还小一半的铺子,隔成两半,一半住人,一半做生意。听闻丽云想要的款式,老太太胸有成竹,「你说的这款式,差不多十几年前那是最流行的,新娘子穿起来,既精神,又得体。姑娘,你选这个款式就是选对了。我老了,不懂现在的人,办喜事穿得通身白,不吉利,不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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