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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西凉古城之下,见识到了战争的惨烈,一些高地人,已经一边心里耻笑着损失惨重的白牦牛部,一边开始准备收拾行装,离开这里,让愚蠢的低地人跟党项人流血去吧,最好将血都流干了,那样的话,对于高地各部来说,实在是一件天大的好事……
可惜,幸灾乐祸的他们,并不能进到太阳之子的帐篷中,见到如今太阳之子脸上轻松的笑容,不然的话,他们肯定就又是另一番想法了。
高地来人中,也只有麻哈罗才有资格走进太阳之子的帐篷,并与低地各部首领同列,与太阳之子喝酒说话。
而麻哈罗的脸色并不好,攻打这座城池,让白牦牛部付出了一千多勇士的代价,却并未能攻占这座城池,这对于现在的白牦牛部来说,可谓是损失惨重,更糟糕的是,很可能沦为高地其他各部的笑柄,这是麻哈罗绝对不能容忍的事情。
所以,在他眼中,李匪脸上的笑容,是那般的刺眼,他甚至有些怀疑,自己想的是不是太过简单了,怎么说,这位低地的太阳之子,都是个汉人,传闻中,汉人最是狡猾,没有任何信用可言……
想到这里,他将手中精致的酒杯重重顿在桌案上,发出一声大响,也顺便吸引过来了所有人惊愕的目光。
“勇士们在流血,我们在喝酒吃肉,麻哈罗看到的是一张张笑脸,听到的是对战死之人的不敬之言,我们为什么来到这里,只为了让英勇的战士去送死吗?如果是这样的话,我想,还有什么必要留在这里呢?”
愤怒的声音,在帐篷中回荡,让许多人羞惭的低下了头去……
西凉(三)
方半儒在座间微微抬起头,看了看那个强壮而又愤怒的吐蕃部落首领,如橘皮般的脸上,平静的好像一滩死水,不过眼中终归是流露出几分意味不明的笑意。
方半儒已经老了,坎坷一生的他,老的很快,头发已经花白,身子也佝偻了起来,就像一个行将就木的老人,实际上,他的年岁,比归义王李匪也还小上一些。
其实,在他自己心里也有些怀疑,自己怎么能活到现在,拜火神教没了,栖栖遑遑来到吐蕃,却又是自投罗网。
之后的日子,便是卑躬屈膝,也再不能让他又任何东山再起的机会,换了一个人,早该死了,但他偏偏活了下来,还屡次作为使者,去到秦地,见到了秦人的强盛,见到了那位声名赫赫,权势熏天的大将军。
他无数次在午夜梦回之间惊醒过来,然后滋味难明的感慨着生不逢时,若是义父能全心全意信重于他,若是当年起事之时再多上几分谨慎,若是当年三十里坪之上,众人能同心协力……
等等等等,一连串的如果,今时今日都将是另一番景象,说不定,高高在上的那个人就会是他了。
但世间没有那么多如果,任人再是后悔,也不可能重来一遍,想起从成都,到汉中的那累累尸骸,满布蜀中山河的血色,他内心中总是能生出几许豪情壮志,但随之而来更多的则是隐隐的庆幸,那么多人都死了,但他方半儒,却还活着……
久而久之,活下去这个念头,却已经生生的扎根在了他的心里,他每每想着,若是回到二十年前,他会不会生出从容赴死的勇气。
但这个是个没有答案的问题,谁也不可能凭空回到二十年前,更不会年轻上二十岁,他只知道,自己越来越老,精力也越来越是不济,但却也越来越是怕死。
他怕看见王爷脸上的怒色,他怕那些曾经的手足兄弟迁怒于他,他怕进入秦人的地界,他怕见到那位好像大山一样,却比神教兄弟们还要冷血残暴的大将军,甚至于,他如今都在揣摩着,归义王那些妻妾当中,有谁得宠,有谁又是可有可无。
为什么?归根结底,其实也只不过是为了活下去而已。
这些年过去,岁月消磨,他早已不是当年那个城府深沉,心有大志的拜火神教内三堂堂主了。
摇身一变的他,已经成为归义王府的谋士,为归义王李匪出谋划策,治理吐蕃低地部族,为王爷筹划攻打吐蕃高地,还在为王爷身边出现的各色人等如何任用劳心费力,也更在为王爷的子嗣继承操碎了心。
但也并非没有所得,近些年,归义王李匪对他越加信重,醇酒美人,随手可取,当年孑然一身的他,也有了难以舍去的羁绊,妻子儿女,尽都在王府中供养。
说起来,除了当年留下的那点不甘心以外,也就再没什么了。
随着李匪封王,再要娶到秦人贵女为妻,他们这些人也将水涨船高,成为吐蕃低地,或者是大秦西北治下的实权人物。
而这个时候,也没什么人能够将归义王府中最得用的谋士跟拜火神教余孽联系在一起了,大摇大摆的出入秦人京师长安,也不会过多的担心什么,即便是作为归义王的使者,面见大秦皇帝陛下,也不用担心有什么人会跳出来指认,突然掉了脑袋。
当然,如果去长安不用见到那位大将军就更好了,因为每次见到那个人,不但会勾起当年的回忆,而且,在那人审视的目光当中,浑身都好像受到凌迟之刑般痛苦难言,其中,最难以忍受的其实还是那种常人不敢想象的屈辱。
在那人的目光之中,会让人觉得,自己随时都可能成为一具尸体,那样的经历,让他每次都要难受很长时间,在这段日子里,恐惧会时刻伴随在他左右,让他想起当年从蜀中一路去到吐蕃的路途,也让他屡屡发誓再也不会出现在对方面前。
还好,这次攻伐西夏没去面见那人,不然的话,以他如今的身子骨,还能不能撑过这一路艰辛,真的是两说着呢。
当然,见过了那样一个人之后,这世上,能让他心怀恐惧的人,也就没多少了。
这些高地人,不论出身如何,其实在他眼中,都不过是些穿着兽皮,茹毛饮血,只能看见巴掌一样大小的青天的野蛮家伙罢了。
秦人志在天下,而这些家伙,却只想抢些东西回家,与当年那些胸无大志的蜀中乱匪头领们没什么两样,若再加上一句的话,也是同样的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他们只配做别人手中的刀剑,却还不是最锋利的那一把,攻城不过三日,便已气馁,算什么英雄好汉?
又不会察言观色,还有脸大声说话,真真是让人不齿的很了。
这还是高地上最大部落的首领,看上去也不过是一勇之夫罢了,难改当年的吐蕃帝国如今如此之没落。
想着这些,他微微垂下头,好像什么都没听到一般平静的抿着酒水,他有些疲惫,不愿再多想什么了,以他如今的年纪,随军征战已经有些勉强。
但他也知道,王爷断不会将他留在低地,所以知趣的自请随军而来,总比被人强拉来要好一些。
这样一个场面,他也向来很少说话,这些吐蕃蛮子除了他们的神明,最敬的是那些英雄好汉,越是杀人不眨眼那种,他们越是佩服,方半儒虽也杀人不眨眼,但显然,却并不在此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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