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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战斗
步枫身势一顿,眼眸神色炙热:“未来老婆,你看我这个人,长相英俊,气度不凡,气质逼人,持家有道,一见钟情有些扯淡,但是如旧生情还是有可能的,如此大好一个青年,请你哪天让我爬上你的床吧!”
“狗嘴里吐不出象牙。”夏千沫怎么会相信步枫满口的胡诌,有些恼怒道:“五官不整齐,丹凤眼一只大一只小,塌鼻子,小嘴巴,乱胡渣,五官不整,这也叫长相英俊?欠你几千块钱,居然狠心的让一个我这样的纯情小妹妹扮成兔女郎丢人现眼,这也叫气度不凡?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猥琐,接触久了第二感觉就是无耻,指不定时间再长一点第三感觉就是下流,总之,怎么看怎么都像是一个无恶不作的地痞流氓。”
“……”步枫嘴角抽搐地无比厉害,哑口无言:“你妹的,我有那么差劲吗?好歹也是蜀南港杰出青年啊。”
“我家没有妹。”
一句话,秒杀。
蜀南港派出所距离步氏风味并不远,对于残酷的黑帮斗争步枫没有丝毫恶趣味,两人在这种斗嘴的气氛下,仿佛忘却了血腥恐怖一般,倒也惬意无比。
“枫哥,等一等!”
对于肥龙来说,丧尸在他眼中都只不过是一个小角色,根本用不着他亲自出马,见到步枫悄无声息的带着夏千沫就走掉,快速追了上来。
步枫自然知道肥龙有话要对他说,看向夏千沫说道:“你先回去守店吧!”
“不去。”难得的一个好机会,夏千沫怎么可能轻易松口,带着狡黠的目光道:“难道你和肥龙,真的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耸了耸肩,步枫说道:“是啊,前几天我才抢了银行,顺便宰了一百多个不识趣的笨蛋。喂,小妞儿,你现在可是和一个杀人犯兼职业抢劫犯在一起,性命有危险,相处需谨慎,你就不怕么?”
“信你才怪,我就是要看看,他到底要和你说什么。”夏千沫胜券在握,一副信心满满的样子。
很快,肥龙就追了上来,见得夏千沫并未离开,一愣之下,神色更显黯然。
“老大…。”
“不用说了,我不做老大很多年。”步枫打断话道,语气万分潇洒。
夏千沫狂晕:你当你真的是隐世高人呢,还我不做老大很多年,瞎掰。
肥龙扬声长叹:“老大,还没有从当年的事情当真走出来么?那一切并不是你的错。相信今天晚上的事情你都知道,一个丧尸在我眼中就像踩死一只蚂蚁一样简单,我的目的并不是真的想收服锦帮,而是想让你重拾热血记忆。难道,曾经无敌天下的兵王,一辈子都要窝在蜀南港这种破地方么?”
“够了,我的生活轮不到任何人来指手画脚。”
步枫莫名的勃然大怒,周身杀气腾腾,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令得拽着他手臂的夏千沫下意识的蹬蹬后退了数步,带着惊惧的目光看着他,因为那种气息,就像是无数死人堆里淬炼过的一样,气势当真逼人,让人忍不住的感到畏惧。
但是,肥龙丝毫都不紧张,仿佛早已料到这样的情况一下,说道:“是!没有人可以对你的生活指手画脚,也没有人敢对你指手画脚。但是,你对得起嫂子的死么?你对得起那个叫做蓝筱蝶的女孩的死么?她在临死的时候说过什么,我这一辈子都不会忘记,她要你站在距离天堂最近的地方,那就是世界的巅峰,才可以清晰的看见她的容颜,也就是成为世界上最强的男人。”
“可是,你这三年半来做了什么?醉生梦死,行若走狗。之所以你会庇护夏千沫,就是因为她和当年的蓝筱蝶,无论是容貌身材声音语言举止,甚至连教训你的声音都一模一样,难道不是这样吗…。”
“嘭…。”
话音还未说完,一道拳影掠过,肥龙脸颊恐怖的直接被一拳轰烂,鲜血狂飙轰然倒地,步枫那无比阴戾的身形浮现,冷声大喝:“龙大,我不想再说第二次我的习惯,这个世界上除了我,没有第二个人敢直呼筱蝶的名字,哪怕是亲如兄弟的你也不行,难道你认为,我真的不敢杀你,还是没有杀你的能力?”
“曾经的一代兵王,想杀谁不是杀?但是枫哥,你杀我真的就能真正忘掉嫂子么?”肥龙颤巍巍的站起身来,半晌一字一顿道:“兵王,重拾你辉煌的过去吧,应该振作了。”
步枫身形猛然一顿:“兵王?属于曾经。”
昏黄的霓虹灯光下,灰暗孤寂,步枫的步伐黯然沉重,每踏出一步仿佛都用了一个轮回的勇气,忘却了肥龙,忘却了夏千沫,萧索的背影孤独得仿佛这个世界只有那一道背影,凄凉到不惹让人打扰的程度。
“步…。”
夏千沫想要呼喊出声,但是话到嘴边就完全哽噎,虽然她不懂,并不代表感受不出来,这个时候的步枫,掩藏在心底里的无尽痛楚完全揭开:难道,这就是卸下伪装面具的浮夸男人么?为什么他的背影,如此让人心痛,好想有一种想要哭泣的感觉。
肥龙失神,半晌才收回伤感的神色,目光死死地凝视着夏千沫,捂着胸膛一次重击:“求你好好照顾老大,相信在这个偏执的傲慢的男人的心中,失去了第一次宝贵的灵魂生命,不会再想失去第二次。或许,你的出现,可以让他再度找到辉煌的光明,不再迷失不再堕落不再颠沛流离,他那样的男人,注定要成为众星拱月的王者,虽然他不帅没有钱没品味。”
话音落下,肥龙愤恨的彻足狂奔,宛若一头苏醒的雄狮,冲入混战的人群中,双手如刀,所到之处没有一合之将,这个恐怖男人的武力值,又岂是一般混混可以比拟?
夏千沫略微失神,并不能够完全明白肥龙的话,她唯一明白的就是,自己不知不觉中成了一个关键的人物,对于步枫来说关键的存在,好像…自己和那个叫做蓝筱蝶的女孩子容貌举止仿佛都是一模一样?
踌躇之下,夏千沫更知道,对于如今身无分文的她来说,如果不跟着步枫回到小洋楼别墅,那可就真的无家可归的,贝齿微咬,一跺秀莲小脚跟了上去。
“踏!”
“踏!”
“踏…。”
步枫的步伐很有节奏,奏合的就像是一种伤感的音律,对于守在门口的蜀南港派出所两个民警的讨好熟视无睹,自顾自地将砸乱的摊位收拾,也没有理会夏千沫,关好房门后,一个人上了顶楼。
步伐,依然沉重。
等到夏千沫尾随跟上,来到露天坝子坐在步枫躺椅旁边的时候,正看见他的手中拽着一条项链,那条项链所装饰点缀的事物让夏千沫惊诧不已,因为——那是一颗子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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