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等大家都吃完了,吴有胜就带着大家去了荒地上,准备砍伐树木的事情了。临走时,他还买了些工具,柴刀和锯子,昨天忘记了,没想到这个事情,快出发时才想起来。
“小胜啊,你要在这上面盖房子,就要把底下的石头都挖开,再填上沙子水泥,打好地基。这下面太松了,这可不行啊,很容易倒塌。”
到了荒地上,六叔拿脚使劲踩了踩地面,结果脚底却有些陷下去,有多年建房子经验的六叔一眼就发现了问题。
“六叔真是好眼力,看来请您来主持这个事儿,是请对了。”吴有胜恭维的说道。
“哈哈,那是,要这点儿眼力见都没有,不是白瞎了俺这么多年的时间了吗。”六叔很是受用,毕竟人都喜欢听好话,俗话说的好,千穿万穿马屁不穿,这也是对六叔的一个认可,也就坦然接受了。
“六叔,我是这样想的,您看,这么大的荒地,不做点什么也浪费不是。除了建个房子,我打算把其他地方的下面的石头泥土给挖开,填上厚实的土,上面种些菜、种些红薯也好啊。另外在房子边上种些果树啥的,也可以挖个大的水塘出来,养养鱼、泥鳅之类的。”
这里原本是一些碎石的,后来经过风吹雨打,腐蚀风化后就形成了荒地,地底下的石头有的都被风化的像棉絮一般,手稍一用力,就能抠出来,这样的地基当然是不成的。
“小胜,你这样搞是很好,但是你计算过没有,这样做需要多少的劳力才能搞成,就咱们村所有人一起弄也要花很长的时间,粗略的估算了一下,至少也要一个月啊。”
六叔人老成精,也知道吴有胜说的有道理,可是其中需要的人力物力太多了,要是村里集体来搞,还好些,就他一个人,要请村里所有人来帮忙的话,每天的饭菜就不是个小数目。
“六叔,我心里有数,而且钱和粮食我也不缺,既然有这条件,为什么不弄好些呢,是吧。”吴有胜这些天都在思考这个问题,荒地其实很不错了,面积又大,而且还是连在一块的,盖个房子,再挖个大水塘,剩下的用来种树也好,种菜也好,都是个不错的选择。
“行,既然你有这个物资,俺也不劝了。一举两得的好事,这样不但能够把这片荒地给治好,而且还能够帮村里人节省些口粮,你这是在做好事,六叔支持你。”
六叔望着吴有胜财大气粗的气势,再想起早上那顿丰盛的饭菜,也不好再说什么,再说了,今年大家分的粮食不多,不怎么够吃,这时候,能够有个吃饭的地方,不就是出力气吗,有时候有力气都没处使呢,能靠力气换些吃的粮食,大家都会高兴的举双手同意的。
别的不说,他自己也很心动,这样一来,一大家子能节省一个多月的口粮,来年就能更从容些。
“好,这个事情稍后再说,现在先把房子给建起来,走吧,咱们去砍些树,杉树砍伐下来还要经过晾晒杀干水分才能够使用呢。”
吴有胜带头,爬上了山,,有趟出来的小路,还是很好走的。
“这些都是,六叔,您看看,这些树可以吗?”吴有胜指着一排的杉树问道。
“俺看看,还行,这里的树大多都有五六年以上的树龄,都是可以用的,把这些有大腿粗的砍下来就可以了。”
“那行,既然这些可以用,就砍了它。”吴有胜说道。
“那好,大家都行动起来,早上吃了小胜家的饭,可不能偷懒啊,把身上的力气都给使出来,谁要是耍滑头,俺可不客气啊。”六叔发话了,并且亲自拿着一把锯子,来到一棵三四十厘米直径的大树前,弯下腰,开锯起来。
“六叔放心吧,俺们一定会拿出吃奶的劲,这样才对得起小胜的大方,不是吗。”
“是啊,早上吃饱了,现在浑身都是力气,俺们就只有一把子力气,哪里会偷懒呢。”
说完,一个个也都找好了目标,拿起锯子就使劲的来回拉,一时间,木屑纷飞,只听到锯木头的声音。
吴有胜也找了棵二三十厘米的杉树,弯下腰,从根部位置,拿锯子来回拉扯,木屑纷纷掉落下来。虽然没有其他人那样速度飞快,但也不慢,毕竟干了三年多的农活,还是有些力气的,比刚来时好多了。
十多分钟后,就有一棵直径和吴有胜手上的差不多大的杉木倒下了,其他人也很快,眼看着就要据到底了。
“嘿,还别说,小胜给的锯子就是好使,不但锋利,而且磨损也小,都锯了这么久,还是像新的一样。”有人感叹的说道。
“嗯,确实好用多了。”六叔也附和道,他是个老工匠了,一上手就能感觉到这锯子的材质不一样。嘴里说着话,手上却没停,可以看到,他选的那棵大树,锯子已经进到一半了,再有个十来分钟,差不多就能锯断了。
“光顺,你走开些,我这棵快倒了,小心别被砸到了。”经过了一番努力,吴有胜终于把树给锯断了,只听“吱呀”一声,杉木沿着右边缓缓倒下,最后彻底砸在地上。
吴有胜再拿刀把枝枝条条的给削掉,就去寻找下一个目标了。
一般不赶时间的话,把杉木给砍伐了,都会让木头在山上阴干个几天,为了使木头里的水分蒸发掉,减轻些重量,更好的搬运。
吴有胜急着用,砍伐后把树木给抬到太阳底下暴晒,能更快的成材。不过刚刚砍伐的杉木很重的,吴有胜一个人拖不动,只能先放着,等其他人砍完了,再一起合力滚下去。
紧接着吴有胜又砍伐了几棵杉木,就停下来歇息了一小会儿,出了一身的汗,手上也新长了几个泡,身体毕竟不如那些长时间出力气的汉子结实,而且这段时间,有些养尊处优了,吃得好、睡得好,还没怎么劳动,一时有些疲累,也是在所难免的。
ps:好像有这么个事,据说自己种的树,砍了卖钱,结果被告了,还罚了钱,还有砖家说农民烧柴会污染空气,呃,难道是这些带不来“鸡的屁”,才这样子搞,反正我是搞不懂,当然了,仅仅是个人观点,勿喷。
小城女律师 Moba:颜值越高实力越强 这个新人不太正常 农女如玉 你送外卖的,抢特情的饭碗合适吗 我和反派boss双重生 隐藏大佬恋上我 非自愿的离奇穿越 幸得平生卿常在 国运:人刚入土,被选救世主 我的游戏畅销全球 我看过的世界,我都能去 上神请受我一拜 娘娘她只想长命百岁 生存作业 雄兵连之武安君 在武侠世界修真 危险少女,请放下你的柴刀 愿我们青春无恙 我在快穿当女配
谁说穿越后宫就是圣宠不衰六宫无妃的幸福生涯?她保证不打死他!过来,朕不打你。放屁!渺渺,过来朕抱。谁信!苏渺,再不过来打断你的狗腿!皇上~~~苏渺一睁眼就是冷宫的四堵灰墙,简直凄凄惨惨戚戚!为了保住她的腿,只好狗腿的腻在皇帝陛下身边,惹得众人纷纷嫉恨白眼,直骂妖妃。可惜皇帝陛下不知怎的就宠上了这个冷宫弃妃,明明一开始恨不得将她千刀万剐,如今却大有昏聩独宠的意思。前朝后宫无不盼着她失宠的那一天,可是等着等着她似乎就此长盛不衰了!等他们反应过来,哪儿还有什么后宫啊?六宫粉黛,就剩她一人了!1v1,身心干净如果您喜欢弃妃翻身皇上,娘娘又有喜了!,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新书剑影横秋已发,望多多支持仙途浩渺,众生汲汲而求求道多艰,修士道心渐衰。自登仙途,御千里快哉风,穿山渡海,凌波御虚,穷睇眄,缈天涯,行于万丈红尘中,游乎四极八荒外。纵天高地迥,宇宙无穷任天行有常,盈虚有数,墨天微抚剑而立,大道独行,惟吾逍遥!阅前须知1主角精神病患者,接受不了请及时止损。2无...
关于我的霍格沃茨大有问题快乐教育不可取。只要是学习必然是枯燥的。未来的他们会感谢现在努力的自己。我们要为三至六年级的学生添加早晚自习,监督他们每天练习咒语诵读以及默写魔咒理论。即使是巫师也要保证拥有合格的身体素质,应该在每天上午第二节课下课后增加课间操。学校每年只举办魁地奇一项比赛实在太过单一了,应该增设田径运动会,每年一次。巴拉巴拉新时代巫师的精神领袖,职业巫师倡导者,巫师联合会...
左崇明作为骨灰级玩家,工作室头子,代练之神,罪恶剥削者。稀里糊涂的穿越到游戏世界中,甚至还回到公测之前,变成一名npc。妖魔祸乱,恶鬼噬人,武者纵横这对拥有面板的左崇明来讲,都在可接受范围内。但面对即将降临的玩家,第四天灾,他不禁陷入沉默多年以后。左崇明感叹,他只是把玩家当成韭菜而已。为什么他们变成了自己的走狗?而且一副很荣幸的亚子?如果您喜欢玩家走狗满天下,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她本是一名中学语文老师,过劳死穿越到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朝代,她家穷,兄弟姐妹多,而且个个懒散不想干活,全部事情都落在她一个人身上,不仅如此,还有员外老爷想要娶她去做妾,条件是一百块大洋。为了不被卖掉,她只能想办法养活自己,养活这个家。如果您喜欢我在古代做家教,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穿书团宠腹黑小娇包别人穿书都是穿成公主皇后妃子,偏偏季裳初穿成了一个跟剧情毫不相干的人?毫不相干也就罢了,穿过去的第一天还经历了了屠村,父母双亡?季裳初郁闷。为了好好活下去,她自然是要抱个好大腿。战无不胜能文能武风姿绰约的晟王便成了她的亲爹首要人选。从此,晟王身后多了一个小娇包爹爹长,爹爹短,爹爹的养老初初管。太后哀家的孙女真可爱。皇帝朕的小侄女真可爱。闻太师本座的孙媳妇真可爱。楚尧???晟王爷千防万防,防得了近贼,却没防住远贼。医蛊少年宋玄卿,历尽天下冷暖,过眼风情万千,却独独败在了西楚小郡主的石榴裙下。数年之前,季裳初机缘巧合拾得一块血玉麒麟,数年之后,她被蛊神宋玄卿逼至墙角,那人如同皎皎天上仙般不染凡尘,邪魅一笑便足以勾魂。小郡主可知,您身上佩戴的血玉麒麟,乃是宋家儿郎的定亲之物,小郡主佩戴此物多年,那宋某,也就只能认下小郡主这未婚之妻了。季裳初!!!如果您喜欢穿成大反派的团宠闺女,别忘记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