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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二章带走小熊(第2页)

陆倾羽也表示理解,正因如此才没有杀人等等。

随后或许是说的投机,首领倒是好爽的摆摆手,旋即又邀请他们前去做客。

陆倾羽和林绯叶相视一眼,觉得时辰已经不早了,进去落脚歇息也不无不可,也爽快的答应下来。

部落首领叫大熊,据他自己说,多年前也曾下山接受过外面的生活,后来觉得山里人太野蛮,他就想改变他们,所以就回来了,同时也学山下开始垦荒种田,也圈养野猪等猎物,部落的生活也因此得到改善,他就做了首领。

部落并不大,聚集的人也不多,大概在七八百人左右,除了老弱妇孺,成年的只有三百不到,多数是父女和孩童,据说是因山里要狩猎,极为凶险,成年轻壮死伤很多。

很快,经过了解,林绯叶就发现,这群部落的人生活极为不易,他们虽然也垦荒,可山里不如外面,产量并不高,好歹狩猎加上圈养的牲口极多,倒也不会饿着。

首领或许是觉得林绯叶等人不凡,又或许是猎鹰的身手太强,加上一番攀谈,又觉得几人阅历丰富,对几人更加客气。

而林绯叶也感觉这群人虽然野蛮,可心思却很单纯,他们没有外面人那么多歪心思,极少勾心斗角,想什么就说什么,既然接受了,就会当做自己人来看待,渐渐的也放下了戒心。

这一晚,首领大熊对他们极为客气,举行了欢迎仪式,燃起了篝火,又是烤肉,又是跳舞喝酒,热闹非凡。

受此感染,林绯叶一路奔波的疲惫也去除很多,林清钰更是欢笑不断,对这里的一切都感到新鲜。

接下来的时日里,他们在大熊的殷勤招待下,也在这里住下,除了偶尔给大熊一些建议,讨论如何改善好部落,更多的时间,他们都与部落的其他人打成一片。

不知不觉,林绯叶渐渐喜欢上了这里,这里的人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彼此间如同一家人,有没有勾心斗角,日子过得极为舒适。

不知不觉冬去春来,山间野花遍地,芬芳怡人。

“要走了。”

这日,林绯叶正在教林清钰辨认一些动物,陆倾羽走了进来,小声开口。

林绯叶有些惊讶陆倾羽的敏锐,点点头,道:“是啊,清钰也不小了,已经到了开蒙的年纪,要去外面给他找个好先生了。”

这是林绯叶这些时日一直在考虑的问题,林清钰已经四岁,到了读书的年纪。

“恩,在这部落都是蛮人,学不到什么,得找个好的私塾。”陆倾羽点点头。

林绯叶就这么一个宝贝儿子,陆倾羽自然看得出林绯叶的忧心,何况读书的事情确实耽搁不得,林清钰的身份哪怕能够一直隐瞒,可念书总是必须的。

见陆倾羽没有反对,林绯叶心里稍安,旋即二人商议一番,就去向首领大熊辞行。

大熊对陆倾羽颇为赞赏,得知几人要离开,也没有挽留,反而笑着道:“如此正好,在下也有一事相求。”

说着拉过身旁的一个虎头虎脑的孩童,道:“这是我小儿子小熊,希望夫人与先生能够带着他一起走,也好跟着学一点外面的东西。”

林绯叶见此,心里大感惊讶,道:“首领为何如此,小熊如今年龄还小,若是在过几年,有首领的教导,想必继任首领之位并非难事,何苦跟随我们奔波,那样岂非要碌碌无为。”

“你这说的哪里话,我相信我儿子跟着你们,将来定然会比在我们这里当个首领要好的多。”大熊高深莫测的笑了笑。

林绯叶有些茫然,张了张口想拒绝,可首领不待他开口,就挥手干脆地道:“此时我意已决,还望二位各个面子。”

见大熊如此,二人也不好反对,就点头应下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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