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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内看到这一幕的顾客无一不惊讶意外,齐刷刷地将好奇的目光集中到了李西宁身上。
在座的是个人都知道陆宇翎的吉他是他亲儿子,谁摸谁挨揍,现在这吉他竟然被一姑娘抱着,想都不用想,一定是儿子妈。
李西宁所在的位置比较靠前,所以并未察觉到身后的目光,而且她也不知道陆宇翎不让别人碰他吉他的事,等把吉他还给陆宇翎后,她就将胳膊肘支在了桌面上,双手交叠拖着下巴,看着陆宇翎拿着吉他走上了演出台。
陈哥走到吧台旁找了个高脚凳坐了下来,他也挺喜欢听陆宇翎唱歌,这孩子虽然年纪不大,但唱功却是一流的,台风稳健气场大开,而且又会弹钢琴又会弹吉他,再加上生了一副好皮囊,以后要是真有机会出道,绝对前途无量。
陆宇翎有几个月没来了,上台后没立即开始唱,而是和乐队剩下几人商谈演出曲目,在等待他演出的这段时间里,陈哥问吧台内的服务员要了杯啤酒。
服务员把啤酒给老板送过来的时候,顺带着八卦地问了句:“那妞是翎子的?”
陈哥:“儿子都让她抱了,还不够明显?”
服务员笑了下:“怪不得以前那么多妞追他都没成,合着早就有主了,还怪漂亮呢。”
一般在酒吧这种地方,漂亮姑娘基本都会被搭讪,但是却没人敢来骚扰李西宁,因为她是翎子的,他的妞没人敢碰。
陈哥回道:“你以为光靠漂亮就能降服那小子?以前追他的漂亮妞还少?他横起来比藏獒还野呢,你见过哪头藏獒是因为漂亮认主的?”
这边说话间,那边陆宇翎已经和乐队其余人员商量好了演唱曲目。
加上陆宇翎,整个乐队一共有四人,键盘手,贝斯手,鼓手,陆宇翎是吉他手兼主唱,他才刚一抱着吉他走到立式话筒前,酒吧内就响起了热烈的鼓掌欢呼声。
李西宁也很捧场,陆宇翎一上台她就用力地拍起了双手。
陆宇翎的站位离她很近,站好位后,他的目光一直看向她。
屋内光线昏暗,他的眼底似乎藏有星光,开口说话时,他的语气温和,又带着笑意,话筒将他字里行间的温柔放大了数倍,动人的声音瞬间弥漫了整间酒吧:“今天有一姑娘过十八,接下来这首歌,唱给那个姑娘听。”
酒吧内的气氛瞬间热烈了起来,有人欢呼有人鼓掌有人起哄。
李西宁的脸颊瞬间红了,心跳也跟着加快,似乎有一把火在可劲儿地烧她,令她浑身上下的血液都在沸腾。
最热的地方还是脸,热得她呼吸都不顺畅了,幸好手是凉的,她立即将双手贴在了脸上,试图给自己降温。
但是她的目光却一直定格在陆宇翎身上。
这间酒吧面积不算小,台下还坐着不少听众,但是这种场面和宽广舞台比起来也只能算是牛九一毛,然而此时此刻在李西宁的眼中,陆宇翎就像是睥睨众生的王,她眼中只有他,除他之外,所有的一切都暗淡无光。
陆宇翎也在凝望着她,虽然光线昏暗,但他依旧能看到她发红的脸颊。
其实他给她写了一首歌,但是现在还不到将这首歌送给她的时候,所以他今天选了另外一首对他来说意义不凡的歌。
这首歌他几乎是从小听到大,他学会的第一支吉他曲是这首歌的曲子,学会的第一支钢琴曲也是。
妈妈还在世的时候经常会唱起这首歌,不过小时候他完全听不懂这首歌,不仅是因为听不懂粤语,更是因为理解不了歌词的含义。
直到他遇到了李西宁。
那个下雪天,那个楼梯间,还有那颗糖。
纵使来日千千晚星,亮过今晚月亮,都比不起这宵美景,亦绝不可使我更欣赏。
他的美景,就是那束光。
深吸了一口气,陆宇翎启唇,声色低醇得对着话筒报出了歌名:“《千千阙歌》。”
紧接着酒吧内又是一场热烈欢呼,但李西宁却充耳未闻,眼里全是陆宇翎背着吉他的模样。
演出台上的灯打了下来,酒吧内归于安静,乐队就位,前奏起,流水般平淡却悠扬的基调,气氛瞬间沉淀了下来,伴随着陆宇翎低醇而富有磁性的嗓音,时光似乎回到了某个令人无法忘怀的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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