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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风沙停歇,短暂的和平已经成为过去,古城废墟之中,动物大暴乱,即将迎来一场血腥的狩猎盛宴。
狼是一种凶猛的犬科猎食动物,两百万年前,便就与泰坦鸟、剑齿虎并称为自然界最迅猛的三大猎手。
如今,两百万年过去了,到如今,我们只能看到狼的存在,为什么具有巨大体型、耐力适中、奔跑迅速、攻击迅猛、在数十万年间大杀四方的泰坦鸟却灭绝了?
泰坦鸟和剑齿虎都比狼强大,不仅体型巨大,而且迅猛,但是都缺乏社会体系,单独居住或者狩猎的最大弊端,就是无法有效的在外出捕食的时候保护幼小的后代。
相比之下,狼乃是群居动物,可以更有效的保护后代不受其他捕食者的侵扰,而且行动迅速,善于合作攻击对手的弱点,就算是狮子猛虎,也不敢与寻群狼争锋。
程飞不是没有听说过狼群的厉害,但却从来没有见过,而现在,他终于有机会了。
站在房顶上,程飞极目远眺,只见古城废墟之中,在头狼的领导之下,二三十只杀狼正在有目的的捕杀一群黄羊。
黄羊是食草动物,与凶残的杀狼相比,它们就是战斗力不足五的渣渣,好在,它们善于奔跑,才能躲避猎手的追杀。
可惜,此时此刻,它们深处古城废墟之中,地形复杂,它们赖以逃生的速度受到了很大的限制,面对狼群有计划的围攻,不一会儿,便有十数只黄羊倒在了杀狼的獠牙之下,鲜血染红了黄沙,应证着大自然法则的残酷。
“好家伙,真是够凶残的!”
程飞还是第一次见到如此血腥凶残的狩猎场面,一时之间,不禁生出几分难以言说的震撼感觉。
好半响,他方才回过神来,翻身下了屋顶,牵了骆驼便走,虽然,他自持一身武功,更有神兵利器在手,但却也没有招惹那群杀狼的打算,不是畏惧,而是怕麻烦。无缘无故的,他何苦要去与那些杀狼搏命厮杀?
就算他仗着过人的武力,将那二三十只杀狼全都杀光,他能得到什么好处?狼肉也不见得会比鳄鱼肉好吃。
骑着骆驼离开了古城废墟,程飞拿出地图,矫正了方向,开始前行,约莫不到半天的时间,风沙已经彻底停歇,火球一样的太阳悬挂在半空。
在沙漠中赶路,最重要的是保持自身有足够的水分,在白天的高温时段赶路原是大忌,但程飞考虑到距离千煌古城已经不远,而自己的水还算充足,等到了千煌古城便可以补充消耗,所以就顶着似火的骄阳在沙漠中前进。
大漠茫茫,无边无际,要不是身后长长的足印,甚至都感觉不到自己是在不停地前进,但也正是如此,孤独地行走在天地之间,才能更让人清晰的体验到生命真正的意义。
古话有云: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
以前,程飞不明白,现在,他大约是有些明白了,骆驼背上,他暗自揣摩,只觉得武功大有长进。
带他回过神来,这才惊觉,已经来到千煌古城附近,骑着白色骆驼登上了一个巨大的沙丘,极目向南,前方,沙海腹地的一片绿洲,顿收眼底,
沙漠中的绿洲,就像是装点在黄金盘子上的绿宝石,远远看去,一座黑色的城池遗迹矗立其中。
千煌古城的遗址保存的相当完好,这座城的年代也比较晚,数百年前,才因为毁于战火,被人遗弃。
建国后,这座古城被外国的探险家发现,里面有价值的壁画、雕像等文物,几乎都被洗劫一空,留下一座空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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