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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渐地,我们都长大了,见面的次数也越来越少。我还记得她结婚的时候,我还在复旦读书。那一天本来阳光灿烂,当新人在丁香花园的草地上拍录像留念的时候,天上突降大雨,朱砂披着被淋湿的婚纱的样子特别深地留在我的记忆里,她脸上那氤氲的微笑,湿的黑的鬈发,白色的被雨粘上一丝颓败气息的纱裙,一切仿佛有种奇怪的脆弱的难以言传的美。
她的丈夫李明伟是她的同班同学,也是系里的学生会主席。他高大白皙,戴一副银边眼镜,在德国领事馆做过一段时间的翻译,到他们结婚的时候他已在一家德国商会做一份金融快报的编辑。他不善言辞,但彬彬有礼,嘴角总挂着安静而冷淡的笑纹。我曾经以为有那样的表情的男人虽然不适合做情人,但很适合做丈夫。
想不到她这么突然地离了婚,又为这个城市高居不下的离婚率增加了一个小数点。
我跟表姐朱砂通了个电话,她的声音果然带着十分明显的阴郁,手机的效果也不十分好,听上去像在沙沙地下冷雨。我问她现在在什么地方,她说在出租车上,等一下就要到温莎堡了。那是一个很受白领女性钟爱的女子健身中心。
“你来吗?”她问我,“可以一起做体操。”
我想了一想,“不,我不做体操,不过我可以跟你说说话。”
穿过一个走道,在一个房间里有一群上了年纪的女人穿紧身服,在一个俄罗斯教练的指挥下扮“小天鹅”跳业余芭蕾。在另一个房间,在一堆器械中我看到我的表姐在汗涔涔地跑步。
她的身段一直都很好,现在则略微偏瘦。嗨,她扬扬手。
“每天都来这里吗?”我问。
“对,特别是最近。”她边跑边说。
“小心健美过度,浑身硬邦邦的,这比离婚还可怕。”我开玩笑。
她不说话,很快地跑步,脸上都是汗。
“停下来歇歇吧,别晃来晃去了,我看了都头晕。”我说。
她递给我一瓶水,自己也开了一瓶。我们坐在一边的台阶上,她仔细地看了我一眼,“你越来越漂亮,小时候不好看的女孩大了都好看。”她试图说俏皮话。
“有爱情的女孩就好看。”我说,“你跟李明伟到底怎么回事?听说他后来居然虐待你。”
她沉默,仿佛不再想提过去的事。然后她慢慢地也很简单地说了事情发生的经过。
婚后很长一段时间的生活似乎是和谐而完美的。他们夫妇参加其他类似的白领couple的社交圈,经常有沙龙或派对举办,旅游、度假、聊天、聚餐、看戏,互通有无。她和丈夫都喜欢网球,游泳这样的健身活动,还喜欢同样的歌剧喜欢同样的书。这样的生活无风无浪,有闲但不无聊,有钱但没有多到吓死人,雅皮的生活虽然不够刺激但却是人生安稳优雅的反映。
光滑宜人的生活外表下,却还是有着暗疾。她和丈夫几乎没有什么性生活,起因是新婚夜在初次经验中她痛得尖叫。她和丈夫在婚前都还是纯洁的处子身,他们分别是对方生命中的第一个恋爱对象,也是最后一个,他们的婚姻也因此无可避免地带上一点乏味色彩。
他们不太重视性,渐渐地分房而卧。每天清晨丈夫总是端着做好的早餐来敲她的房门,他吻她,称她是他的“公主”,每次她咳嗽他就给她准备糖浆水,她每个月的痛经一到他也会紧张地出汗,他陪她看老中医,陪她在百货店里逛来逛去,她穿黑色Chanel长裙,他就穿Gucci西装,她说话他就倾听。总而言之,是一对现代白领圈中的典范夫妻,只是对性撇开不谈。
当时有部电影《泰坦尼克号》正风靡一时,他们手拉手去看。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触动了朱砂,也许是电影女主人公最后的选择打动了她,宁可不要一个安稳体贴无聊的未婚夫,选择一个激情澎湃的男人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她哭着用掉了一包纸巾,突然发现自己好像从来没有爱过。而一个近30岁的女人没有爱过是令人悲哀的。
而当天晚上丈夫想留在她的房里,他问她想不想要一个孩子。她摇头,心里很乱,很多想法需要慢慢地整理。没有爱的婚姻再加一个孩子太糟了。丈夫很生气,她也很生气,说不要孩子就是不要。
无名的裂痕出现了。丈夫开始怀疑她有外遇。有一个晚上问她腿上的丝袜为什么左右调过来了。原来早上他就留意带有一点红色指甲油的袜子穿在左边,而现在它在她的右腿。还有一次一个朋友很晚打电话来,她接电话的时候听到另一房间里的话筒也拿起来了,“咯”的一声。
送上门的温情脉脉的早餐早就没有了,近似无赖的是当她忘带钥匙的时候他任她敲一小时的门都不会来开。
“想来真是可怕,就仿佛世界完全变了样,原来你自以为很了解的一个男人居然用这种方式对待你,毕竟生活了5年了啊,从天上到地下,转眼成陌生人,甚至比陌生人还可怕,他了解你,会用你最受不了的方式折磨你……这就是男人。”朱砂淡淡地说,眼睛红红的,回忆使她心有余悸。
“可怕。”我点点头,一个温文尔雅、体贴异常的好男人转眼变成折磨女人的邪派高手的确可怕。
“为什么男人总认为一个女人要离开他,就必定是因为有了外遇呢?女人就不能只是因为自己的真实感觉而做选择吗?以为女人一刻也离不开他们?”朱砂认真地问我。
“因为他们只是一群自我陶醉的智商不高的家伙!”我肯定地说,仿佛自己是这个城市女权协会的会长。 上一章目 录下一章
九、谁在敲门
别来打扰我,别敲门,也别写信。
——威廉姆·巴勒斯
人在敲门,唱机里正在放柴可夫斯基的《睡美人》,音量很响,但我还是听见了敲门声。天天看看我,“是谁啊?”“不会是马当娜吧。” 我说,我们俩没有很多朋友,这是我们的致命弱点,但也是可爱的优点。
我走到门边,从猫耳眼里一瞧,果然是个陌生人。我把门开了一条缝儿,问他找谁。“如果您有兴趣有时间的话,我愿意向您介绍我们公司新开发的吸尘器。”他的脸上浮上热情洋溢的微笑,用手摸一摸喉结下的领带,仿佛只要我说“愿意”他就会即刻发表一通不会令我失望的演讲。
“这个……”我不知如何是好,粗鲁地打发一个不算难看也不算危险的男人可能是需要厚脸皮的,他能把一身廉价的西服穿得这般整洁干净,就更能说明这个男人的健康人格。不能粗鲁地打击这种自尊。而且我也没事可做。
天天吃惊地看着我把陌生男人领进来,男人落落大方地掏出一张名片给他,打开随身带着的大包,取出一个锃亮的吸尘器,“他要干什么?”天天低声问我。
“让他试试吧,我不好意思回绝。”我低声回答。
“如果试了又不买,更不好意思。”
“可他已经在试了。”我言不由衷地说。
这还是我住到这公寓后头一次碰到这种情形,这城市的上门直销浪潮在90年代初作为商品经济新气象盛行一时后,到现在己渐渐平息了。今天这事纯属偶然。
陌生男人大力弯腰,手持吸尘器在地毯上一遍遍地清扫,吸尘器发出不轻的噪音。天天躲到另一个房间去了,“这机器吸附性特别强,甚至可以吸出地毯上的螨虫。”男人大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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