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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路走一路行医,别人看见他古怪的打扮就要骂他,欺骗他,有些要抢走他的银镯子银项链,有些还要杀了他,因为他们认为自己会带来厄运。
可谷先生就是不愿意换了这身装扮,他的衣服破了,就自己买了布重新做,身上戴着银饰招人眼球,他也不摘,一路向东往北走,终于到了京城。
在入京前就有人找到了他,他那时差点又被拐到一个山匪窝里,还好这些人把他救出来,听说他要上京以后就带他进京城,还给他找了地方住。
听说他们就是朝廷的人,听皇帝的话。
从前谷先生还不清楚皇帝是什么,一路走来他也清楚了,皇帝就是管着天底下人的,这个世界上什么都归他管,自己也归他管。
姓……姓姜的这个药人他也要管。
唉……这可是蛊王啊……也只有他师父见过,但谁让他们都被皇帝管着呢,皇帝要蛊王,他不能不给。
“你这一路实在辛苦。”姜遗光听得眼睛闪闪发亮,显然对他说的那些故事很感兴趣,“如果我也能去湘西看看就好了。”
谷先生的愁绪被打断,闻言呆了一下又很高兴地点头:“好啊好啊,就是我们那儿离京城太远了。当时我逃过来花了三个一月。”
“是用了三个月,还有,不是逃过来。”近卫熟练地纠正。
“当时我过来用了三个月。”谷先生从善如流地改口。
姜遗光便又向他请教了一下蛊王的用法。
这只蛊王养了很久了,先是将毒虫们放在同一个盅里,让它们互相厮斗,再将剩下的那些蛊虫再放到同一个盅里,如此反复再三,直到上千只蛊虫里只剩下一只。这时就需要开始喂食血液。
先是小的飞禽走兽,再到大些的家禽家畜,之后再换上人血。这时的蛊王才初具雏形,已经能轻易毒死一两个人,到后期,这只小小的虫身上也不知沾了多少人命。
姜遗光既幸运也不幸。
蛊王放在他身上时,已经到了最后成熟关头。如果他不是入镜人,体内又有余毒,他不是被毒死就是被吸成干尸。
但现在,正是因为他的喂养,这只蛊王彻底成了。
“它不会杀你,你算是它的主人了,就算把它带在身上也行。”谷先生不舍地将水晶盅推过去,“不管是谁,只要把它放出来,蛊王就会自己找到最近的活人钻进去。”
只要沾上了,不到死,蛊王不会出来。
想召回来也行,只要他这个主人到附近,滴一滴血,蛊王就会闻着味道回来。
坏处也有,养蛊之人必被反噬。如果养蛊者用它杀了太多人,迟早会噬主。
姜遗光在谷先生艳羡的目光中收起了水晶盅,放在随身带着的荷包里,假装没看到近卫欲言又止的视线。
这下也算多了个保命手段,以往他杀人时,自己动手难免落下话柄,用毒或暗器也难免留有证据。蛊虫最好,神不知鬼不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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