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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永不打烊的店(第1页)

林秋的工作室越来越热闹,常有老街坊来借本书,或是闲聊几句。她在巷口种了一排忘归草,春天开花时,红色的花串垂下来,像给巷子系了条围巾。

这天,一个戴草帽的老人敲门进来,手里抱着个褪色的木箱。“林姑娘,这是老伴留下的,说是几十年前从山坳里捡的,扔了可惜,你看看能不能当个念想。”

木箱锁着,钥匙孔里塞着半片红绳结。林秋认出那绳结的样式,和望归旅馆的钥匙链一模一样。她轻轻撬开锁,里面铺着泛黄的棉布,放着几件旧物:一个掉漆的搪瓷缸,印着“劳动最光荣”;一本磨破的笔记本;还有一沓用红绳捆着的信。

信是1985年到1987年的,收信人是“望归旅馆

阿秀”,寄信人地址是“青溪镇供销社”,署名是“明”。

林秋拆开第一封信,字迹工整,带着点羞涩:“阿秀,今日进山送货,见你在旅馆门口晒被子,阳光落在你发上,像撒了把金粉。”

原来,望归旅馆的女主人叫阿秀,而这个寄信的“明”,是经常来送货的供销社员工。信里写着柴米油盐,写着山里的花开了,写着镇上的新鲜事,字里行间藏着小心翼翼的喜欢。

最后一封信是1987年7月14日的,只有一句话:“旅馆着火了,我在山下等你,等一辈子。”

没有回信。

笔记本里夹着张黑白照片。穿碎花围裙的阿秀站在旅馆门口,旁边站着个穿蓝色工装的年轻男人,手里提着个布包,正是信里的“明”。两人的肩膀挨得很近,脸上带着拘谨的笑。

笔记本里是阿秀的日记,断断续续的,大多是关于旅馆的日常,直到1987年7月13日——

“明说要带我们离开这里,带念念去镇上看病。可他爹不肯,说念念要留在这里,才能‘归位’。”

“夜里听见他爹在磨斧头,地窖里的缸又空了。”

“明来了,他说消防车在路上了,让我带着念念从后山走。可念念的脚被铁链锁着……”

后面的字迹被泪水晕开,再也看不清。

林秋突然想起溶洞里的石偶,想起那个穿碎花围裙的女人——原来阿秀不是自愿留下的,她是被丈夫的执念困住的受害者。而那个叫“明”的男人,在旅馆烧毁后,真的等了一辈子。

送木箱来的老人,正是当年的“明”。他站在巷口的忘归草前,背驼得像座桥:“她总说喜欢红色的花,我找了一辈子,才知道这花叫忘归。”

林秋把信和日记递给他:“阿秀在最后一篇日记里写,‘明是好人,别等了’。”

老人接过东西,手颤巍巍的,泪水落在红绳捆着的信上,晕开一小片湿痕。“等了四十年,总算能给她个回信了。”

老人把木箱留在了工作室,说要让阿秀的东西,晒晒太阳。林秋把搪瓷缸摆在窗台上,里面插着几支忘归草,红色的花瓣映着“劳动最光荣”的字样,竟有种奇异的温暖。

陈念归放暑假时回来了,长高了不少,脖子上的长命锁擦得锃亮。他蹲在忘归草前,听林秋讲阿秀和明的故事,突然说:“老师,我想给阿秀奶奶写封信。”

他趴在桌上,用铅笔歪歪扭扭地写:“阿秀奶奶,明爷爷一直在等你,他说你喜欢的花开了,很漂亮。”

林秋看着他,突然想起溶洞里那个举着长命锁的小男孩。或许,有些等待会被遗忘,但总会有人记得,替他们把故事讲下去。

老人后来又来了一次,带来一小袋花种。“这是我在山坳里采的,比巷口的开得更艳。”他指着陈念归,“这孩子的眼睛,像极了阿秀。”

他们一起把花种撒在巷口,老人说:“等花开了,就叫‘望归’吧,别叫‘忘归’了。有些念想,记着挺好。”

林秋的工作室多了个新规矩:来借书记得带个故事。有人讲年轻时的荒唐事,有人讲老伴的唠叨,有人讲孩子的调皮,林秋都记在本子上,配上忘归草的插画。

那本记满故事的本子,放在最显眼的书架上,成了老街坊们最喜欢翻的书。

有天夜里下暴雨,林秋听见敲门声,以为是哪个邻居忘带钥匙。开门时,却看见个穿蓝色工装的年轻男人,手里提着布包,笑着问:“姑娘,能借个屋檐躲躲雨吗?”

他的眉眼,像极了照片里的“明”。

林秋往屋里让了让,看见他身后跟着个穿碎花围裙的女人,怀里抱着个熟睡的小男孩,左脚露在外面,有颗小小的红痣。

女人的围裙上沾着雨珠,笑起来眼睛弯弯的:“听说这里的花,开得比山坳里还好看?”

巷口的忘归草在雨里摇晃,红色的花瓣上挂着水珠,像无数双亮闪闪的眼睛。林秋转身倒了两杯热茶,水汽氤氲里,仿佛看见无数身影坐在灯下,有的在翻书,有的在聊天,有的在给花浇水。

望归旅馆的灯,或许早就灭了。但人间的望归,永远亮着。

因为总有人记得,总有人等待,总有人把那些未说完的故事,种进春天的花里,让它们在时光里,慢慢长成温暖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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