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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你交代啥!杨寄暗暗腹诽,但瞥见沈岭皱着眉在和他轻轻摇头,只能同意了这各退一步的做法,而且立刻叫人「送客」,把这个讨厌的何于进扫地出门。
「狗杂种,敢管老子的闲事!」杨寄一急,大老粗的模样就出来了,拎起案上的茶壶,「咕嘟咕嘟」灌了一肚子水,抹了抹嘴又骂,「老子就是带老婆孩子去阴山下郊游,又咋地了!他们建邺那帮家伙,在钟山丶朱雀航丶燕雀湖什么地方的,三天两头搞啥流觞曲水的玩意儿。哦,就准他们玩,我天生该苦死卖命的?!」
沈岭道:「人家都说得那么不留情面了,你也不想想为什么?」
杨寄哼了一声:「左不过怕我带着老婆孩子走了,他想拿住我就没了本钱。我怕他个球!把阿盼留着就留着。姑臧的人才不会听他的话!也不想想,这些军户家种的地是谁的?口粮靠谁给?他们要转投朝廷,得交四倍的税金!」他最后叹口气:「只是这么好的时节,本来想带闺女到处玩玩的,省得憋闷在姑臧这个小地方。」
沈岭也陪他叹一口气:「阿末,算了吧,阿盼到底还小,万一遇到夜里急行军什么的,她也吃不消。留在姑臧也不怕,横竖我在这儿。再一个,就如你说的,姓何的除了一道朝廷的谕旨调令,啥都没有,也没啥好担心的。」
一场计划美好的出行,因为这个冒出来的何于进,搞得杨寄十分不快。好在也不过半个月的行程,他和沈沅对家中乳保叮嘱了又叮嘱,唯恐女儿害怕。好在阿盼是个没心没肺的丫头,看见阿父给她留了一堆集市上买来的漂亮玩具,阿母又做了好多放得住的干点心,欢呼雀跃,然后一手拿玩具,一手拿点心,边啃边挥挥手:「阿父阿母再见!」
「都等不及要再见了,臭东西!」沈沅原准备流着泪和女儿告别的,结果人家根本不在乎离别,她纵有不舍的泪水,也流不出来了。
杨寄「劝慰」道:「一定是你平时管得太严了,所以她巴不得你走。」
沈沅瞥瞥四下无人注意,伸手在杨寄胳膊上拧了一圈,恶狠狠道:「我看她还巴不得你走呢!走了呢,每次回来都能给她带一堆东西——敢情你现在也是兵匪一家,都靠抢的?」
杨寄揉揉胳膊,涎着脸说:「敌人的东西,我不抢,人家也要抢,所以不抢白不抢。军饷虽然有,只够温饱而已,要让我手下那帮兔崽子肯出力打仗,自然要有特别的好处给人家。默许他抢敌人的东西,对我们又没有损失。兔崽子们也很孝敬我哒,啥最好的都给我留着呢!我呢,自然要把最好的留给你和阿盼才是。哦哟,你刚刚下手真重!平时打阿盼屁股也下手这么重么?她那小屁股,水豆腐似的嫩,我都舍不得拂一手指,看都给你打坏掉了。」
「就打!就打!」沈沅看他演得好逼真的样子,又好气又好笑,「还不是跟你这个不长进的阿父瞎学!上回居然跟我显摆,说摇樗蒲一下就摇了个『雉』,和阿父一样厉害,气得我!」
杨寄脸一呆:「啊,就是前两天府里人说,你举着鸡毛掸子追了阿盼三间院落那次?还好我闺女机灵逃得快,不然可就惨了。」
两人说说笑笑,倒也把离愁别绪抛别了,似是这些年,终于有了一次美好的二人世界,可以舒舒坦坦出外游玩了一般。
出了姑臧地界,坐在辎车里的沈沅被眼前壮阔的风景惊呆了,一直在江南秣陵的精致秀丽里长大的沈沅,再想不到原来还有这么广阔的大地,这么高远的天宇;原来世界上除了碧绿的山川草原,还有乱石嶙峋的戈壁,还有寸草不生的沙漠,还有那么多人,在这样多样的世界里,用各自的方式生活着。
他们沿着戈壁一路行军,终于找到了一处避风的山谷。军帐仿照着北方民族的帐篷包搭建,竹子为骨,里面是羊毛毡,最外是油布,遮风挡雨。坐了一天马车的沈沅觉得浑身的骨头都快散架了,爬到榻上就睡着了。
第二日醒来,还是大早,杨寄却不见了。沈沅匆忙爬起来,揭开军帐门帘的一角,嗬,驻扎的军营里炊烟袅袅,正在埋锅造饭呢。沈沅洗漱齐整,戴上幂篱,出去四处瞧瞧。杨寄正在带着出巡的士兵操练。
阴山之南,纵是春季也觉得到处寒飕飕的,这帮汉子们,却个个脱成赤膊,举石锁丶簸大旗,弯弓搭箭丶骑马列阵……感觉他们的头顶和身子上都在向上蒸腾着热气。沈沅不好意思直视,退回去又觉得无聊,四下一瞥,觉得他们所扎营的沙河边有几处地方生长着蓬蓬的野花碧草,煞是可爱,便慢慢地散步到那里去了。
这一片地方以铺满沙砾的戈壁为主。天气不好时望上去,满目都是或灰黄或赭红的一片。但草木仍能够顽强地生长起来,虽则不似中原的大片柔嫩翠色,但薄薄附在沙砾石块之上的苍郁深沉,仍叫人感念心动。
突然,她见浑黄的沙砾间有什么动了动,仔细一看,那露出在芦蒲间的,是一只毛茸茸的野兔。小家伙警觉地四处嗅着,啃两口嫩芦草,抖一抖耳朵。沈沅觉得好生可爱,悄悄上前两步想细细看。那小东西却蓦然惊觉,后腿一蹬,便跳开了,灰黄色的皮毛瞬间与沙砾化作一片。
沈沅觉得不甘,上前几步,仔细在草丛间寻找,只等到了一条清溪边,才有发觉了野兔的身影。那兔子见到碧清的溪水,快活得忘记了周遭的危险,探头在溪里喝水。沈沅倒也不欲打扰,蹲在溪水对岸,打量这可爱的小东西。
电光火石间,什么东西窜了出来,亦是灰黄色的皮毛,两只眼睛却黯黑而危险。
沈沅惊得浑身的血液都凝住了一般,这东西半人高,皮毛油量,肌骨矫健,口里叼着那只兔子,牙齿深深陷进兔子柔软的肚腹中,兔子痉挛了几下,鲜血滴滴答答地垂挂成一丝一丝的,在溪水边湿润的沙碛中缓缓化开。
沈沅终于认出来了,这东西,长得和牧人家的狼犬非常类似,但,这是一头真正的野狼!
☆丶第126章射狼
那头狼,叼着新鲜的野兔,却也望见了小溪对岸的那个人。得陇望蜀之心,大概动物也不例外,那狼的眼中尽是贪婪之色,放下了口中的兔子,脖子后面的硬毛奓了起来,微微退后了一些,关节弓着,似乎随时就要淌过浅浅的溪水扑过来。
沈沅身上涔涔的冷汗,她从小到大打过交道的动物,大约除了家里要杀的猪,就是街坊邻居养的猫猫狗狗了,野地里的这些猛兽该怎么对付,头脑里是一片空白。
但她也知道,自己穿着长裙,想转身飞奔跑开,只怕是跑不过狼的。她慢慢地一点点后退,而那头狼,则是慢慢地一点点试探着前进,狼足已经踏到了溪水里。
沈沅情急,弯腰抄起两块大些的石头,猛地一敲,声音震耳,那狼惕励地后退了半步,尾巴耷拉下来,眸子里尽是锐色。但是它旋即发现,面前这看着就肥嫩的活肉没有尖利的牙齿和指甲,手里握的两块石头还微微在抖,身上散发着的都是惧意。猛兽对猎物的本能与生俱来。它试探着又往水里走了两步,沈沅浑身一抖,把一块石头朝狼丢了过去,准头太差,砸在了离狼很远的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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