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对于这次街头实验,牧黎夜并没有多大的期待,再加上洁癖严重,闻到那个味道就一脸恶心,牧黎夜只期望这场实验早点结束,他在那个街头呆坐了整整三个小时,一队人马准备撤场地休息的时候,牧黎夜正坐在地上轻点手里的纸币,一双手出现在她的视线里,那是一双修长白净的手,在这样寒冷的冬天,并没有戴手套,顺着指尖往上看去,首先落入眼帘的,是一双含着笑意的杏眼,姑娘的右眼角有一颗醒目的泪痣,再往下看去,是因为寒冷而扫了些红晕的脸颊。
她蹲下身,将一澳元交到他的手上,左手上还拿着原本应该戴在右手上的手套:
“bestwishesforyou!(祝福你)”
略微有些生疏的英文,却说的很真诚,看的出来姑娘是个很开朗的女生,她带着大红色的围巾,彼时,已近黄昏,天色已经有些发暗,她的身后是街对面一盏一盏亮起来的彩灯,纷飞的大雪在灯光的映照下格外的闪亮美丽,那张微笑着的脸,仅仅只是短短的一面,已经足够让牧黎夜记忆深刻。不知道是因为姑娘善意的举动,还是因为那抹明媚的像是春日暖阳的一般的微笑,亦或者,是微笑着的时候露出来的两颗小虎牙,那一瞬间,牧黎夜听到自己心里有个声音肯定的告诉他,这个姑娘,将会是陪他度过余生的那个人。
他就是在那样狼狈不堪的情况下,遇见了他的一见钟情和念念不忘。
“阿嚏--”
牧黎夜没忍住,打了个大大的喷嚏,他还未开口,姑娘已经开了口:
“咦,你是华人?”女生细细打量着面前的那双眼睛,看到牧黎夜点了点头,女生伸出了手:“你稍等我一下。”
说完这句话,就只能看到她跑进路边的披萨店,不过五分钟,姑娘已经端着披萨出来,手里拿了一杯热可可,那时候的牧黎夜早就已经忘记自己原来是什么身份,真的就很听话的坐在路边,等着那个姑娘把披萨和热可可递到他的手里:
“这个给你。”说完,姑娘交给她一个可爱的卡通人偶:“这是赠品。”
稚气未脱的脸上,依然是温柔又灿烂的微笑,几乎是在同一时间,牧黎夜刚想开口道谢,就感觉到脖子上一热,大红色的围巾就那样套在了他的脖子上:
“祝你好运。”
充满着祝福与欢快的嗓音在说完之后,转过身隐入了人来人往的唐人街口,也许这一切对于那位姑娘来说,不过是路过一个陌生国家的举手之劳,是对华人同胞的刻意关照,但是这对于牧黎夜来说,她就像是一盏灯,一盏温暖的,突然闯进他心里的那盏灯。
直到那个背影渐渐走远,他站起身正要追出去,刚走了没几步,他就犹豫的看了看自己身上的打扮,穿的这样狼狈不堪的去要电话,姑娘也许会被吓跑。
这世界上有的遇见,一旦错过了,就是这样令人惋惜和后悔不堪。大抵是因为求而不得,才会造就了心里越来越深的执念。
自那以后,五年,尽管那个微笑又开朗的女孩总是会浮现在他的脑海里,可他却一次也没有见过。因为他那时候的一念之差,就这样硬生生的错过了,他有时候总是忍不住的想,要是那时候他站起来,说一句,“嗨,我们再录节目,姑娘你很善良。”这样的话,或许就能有很多的后续,可遗憾的,平日里嘴毒的他,那时候竟然一个字也没有说出来。
他以为只要在一个地方,总会有遇见的机会,可事实是他在唐人街逛荡了一个星期,再也没有见到那个在飘雪里微笑的女生。他连她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却深刻的记得她长什么样子。要是那时候牧黎夜明白,也不会有后来发生的这些惊喜,上帝对他果然还是眷顾的,五年之后,从墨尔本回到新晨的他,再次遇到了那个,笑容像是太阳一样的女孩子。
若是他知道,当年那个给她写悔婚书的未婚妻和他在墨尔本遇到的姑娘是同一个人,他当年怎么可能轻而易举就打电话给宋迟暮的爷爷同意了悔婚。就算宋迟暮有心上人,他也会使出全身解数,和白树斗上一斗。
※※※
“是街头实验,扮演乞讨者是我的任务。”
宋迟暮听到牧黎夜这么说,顿时明白了过来,她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脑袋,不好意思的说:“我刚刚脑补了你从一个乞丐变成高富帅的励志人生,这么说,一开始你就认出我了?”
“你的外貌和那时候比起来也没有改变多少。”牧黎夜笑笑,好像从那时候开始,她在他的记忆里,一直都是那个笑容开朗的温暖姑娘。
总有那么些人,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改变在她在你心里的那个印象,始终如一,她始终还是她。
宋迟暮翻出围巾里缝上去的标签,还真的是同一条围巾,宋迟暮还记得,那时候看迟晴美织毛衣织的好看又精致,就缠着迟晴美让她教自己织围巾,宋迟暮头脑发热,学会之后给家里人一人织了一条围巾,因为快要过年了,用的统一的中国红,为了区分,宋迟暮在自己的围巾末尾处贴上了标签,用不褪色的笔画了一只龙猫在上面,她那时候还觉得自己画的很好,现在再看看,简直丑到家了。
“怎么没想过要在围巾上写上自己的名字缩写?”
“写缩写多土啊,龙猫那么可爱,看起来就给人一种很幸福的力量啊。”
牧黎夜笑笑,是啊,就是因为这只奇丑的龙猫,他和谢安辰研究了一天一夜,最后终于发现和龙猫很像,然后,他才开了cat先生的树洞,他有个疯狂的想法,等到微博粉丝足够多的时候,就把围巾的标签po上去,借用网络力量去寻找,哪里知道,缘分这个东西真的很奇妙,正是因为那缘分的邂逅,才让他们之间重新有了联系,曾经以为不会再有后续的那个人,还是如当年那样,出现在他的面前,就像最开始的突然出现和突然离开,这一次,他已经做好所有准备,想要把自己的真实想法告诉她。
世界那么大,幸运的是我在错过你之后,还能再一次遇到你。
宋迟暮把围巾叠好拿给他,牧黎夜接了过去,有些疑惑的看了她两眼:
“你不想知道,我为什么还留着这条围巾么?”
“是啊,为什么?”
宋迟暮好奇的问出来之后,久久没有听到牧黎夜的回答,颌首看去,这才看到站在衣橱门口的男人,恍惚中好像挺直了身子,目光专注的落在她的眼里,眼神认真,一字一句的告诉她:
有钱就是了不起 忠犬得了狂犬病 我的野蛮女上司 地藏归来 不如我们从头来过 星际私奔指南 一念情深 不许动本仙姑的炉鼎 妻命克夫:病弱军少,求放过 逆天福运之农女青青 君临天下 离婚这件小事 纨绔兵王 重生之从地精开始 病娇权王撩妃成瘾 豪门宠婚:御少宠妻如命 迷糊小青梅:竹马殿下,抱! 仙神武纪 龙羽刃 带着地下城系统去异界当神棍
关于私宠100婚闪婚总裁超霸道一朝重生,虐莲花灭渣男,她定要灭掉上一世所有踩在她头顶欺辱她的人!本以为依旧会单枪匹马斗尽仇敌,却不想遇到了人生外挂楚荣轩!看着人神共愤,多金霸气的邮轮大鳄楚大少,她果断抱大腿!只谈风月,不谈感情!可谈着谈着,他们行驶的轨道似乎就变了方向。楚少,我和那个人只是普通朋友楚少,那是我表哥楚少,我和我闺蜜不是百合楚少心理阴影太大,一脸不信!她心累的放弃解释算了算了,分道扬...
牺牲了,穿越了,是隋末,还在卖力表演花样作死大全的隋炀帝已经蹦达不了几天,王世充李密窦建德和翟让等一干猛人已经在迅速崛起,老李家也已经在默默的积累实力...
农大研究生蓝田穿越三国,没有金手指的他靠种田崛起。科学种植让百姓能吃饱,科学种植让百姓能吃好。小沛农界大司马,金牌导师蓝子玉。从误解刘备的仁义,到帮助他争夺天下,蓝田逐渐了解这个三国第一创业人。刘备有了他,军队再也不为粮食发愁。关羽有了他,荆州固若金汤,吕蒙背刺失败。刘备我有蓝田胜过雄兵十万。诸葛亮蓝田之才不亚于亮。赵云怎么说呢?其实蓝田对人性看得太透。刘婵舅父,颇思蜀否?所有人都认为蓝田是个不世之材,唯独他自己觉得只是平庸的种田人。如果您喜欢三国我帮刘备种出万里江山,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别人穿越都正正经经,为什么他穿越就变成了在武功遍地的古代进行修仙行为的前魔教教主?老天,没有走错剧场吧,为什么给一个深井冰人设的剧本啊!唉,只能维持着冷血无情的大反派人设,期望着可以隐居山林,最...
1V1双洁,甜宠人间夸夸机女主vs水逆少年男主。温南在一次任务中身亡。醒来之后,得了一个便宜系统。温南重生于江南一富豪人家。虽为嫡房长女却母亲早亡,父亲宠爱妾室。二房把握经济大权。原身性格嚣张,出了名的大草包。温南十六岁时,在温家在外面找了一个跛脚的男人给温南当赘婿。可是这个所有人都看不起的跛脚男人,日后会是这天下的君主…是一个暴君。十年蛰伏一朝破萤。宿主,你要好好培养暴君,将他培养成明君造福百姓。这样你才能安逸的活着从此温南开始了养夫君大计。夫君被人欺负,嘲笑,温南立刻回怼,叉腰护夫。暴君差钱。很好,她抢回温家继承权,扩展业物,赚的盆满钵满。给暴君当资金。夫君脚跛,她想办法找名医相救。夫君差什么她就送什么。暴君心里没有温暖,日后会大开杀戒。温南立刻给暴君送温暖,给暴君补衣服,嘘寒问暖无微不至。后来暴君成了一代明君,京中贵女个个虎视眈眈。贵女掩唇嗤笑,一介低贱商女,如何能配的上陛下,一股子寒酸。朝臣劝道,陛下天人之姿应该迎娶这天下德才兼备女子为后。可是那年轻的帝王伸手紧紧的拉着温南的手,深情道糟糠之妻不可弃。如果您喜欢穿成赘婿暴君的恶毒前妻,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女人,你知不知道你很甜?初次见面,唐酥只觉得慕斯凉是个变态。威胁你怎么了,我有的是钱!再次见面,唐酥觉得慕斯凉人傻钱多。酥酥,我想吃蛋糕。确认关系后,唐酥发现慕斯凉就是一个喜欢粘着她要糖吃的三岁小孩。酥酥,我想你了。分隔两地后,唐酥听着电话里传来慕斯凉磁性的声线,舔了舔唇边的草莓慕斯,才发现自己原来这么爱他。PS这是慕斯小公主和唐酥小王子的故事~如果您喜欢酥酥入心你的慕斯,请签收!,别忘记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