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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要说呀,还不多亏了人家何智勇。”姨妈不知道她这句话会让我有多心动,熟悉我的人大概都认为我不会心动吧,认为我的心是石头做的。
听到这个名字,我浑身冰冷,血液似乎骤然间停止了流动,呆呆地,精神又游走了。他就是我鬼使神差地爱上的那个人,我现在离他多近呐,如果他知道我爱他,如果他也爱我,我会幸福得死去吗?也许会吧,我是不确定这件事儿的。
5.初次相识
5.初次相识
徜徉在寂寞、忧郁、悲观、死亡的灰色世界里。我失去了高兴、难过的表象,会思想去思想是我唯一喜欢的也是去做的事儿,那也不过都是些悬浮于空中的梦,也有关于人生、生命的东西,不过它常常是和死亡联系在一起的。就像暴风雨来临前那么压抑与黑暗的生活,也渴望这时来个电闪雷鸣吧,好把我击得粉碎些,死得痛快些。我是有这种渴望的,但那闪电是什么我到那里去找?
燥热的天气使空气也不再那么干净透明,仿佛有了腐败的味道。厚重的呼吸困难,寂静的屋外是嘈杂的打麻将应该有的所有声音,夹杂着车来攘往的声音,这些该死的家伙难道就不热吗?
那时是一个月前,我正坐在乡下一个叫“三棵树”的小镇的姨妈家的食杂店里。和正趴在柜台上睡觉的表哥——王志强,平常我总叫他强哥,百无聊赖地守着店。由于天太热,还有就是店实在太小太小,货物低劣、柜台陈旧,除了几个买冷饮的孩子,就再也见不到一个人了。我又开始睁着眼睛做白日梦,那是一大片紫罗兰,漾着像湖水的波纹,我就孤独地跋涉,跋涉、、、、、、
这时他来了,他横穿过街道走下斜坡,出现在那开着的窗外,窗台上漂亮的兰花做了他的陪衬,身后是偌大的太阳放射着灿烂的光辉,天上青色的云汹涌翻滚向前,只有他所处的这条路是光明的,我心头顿时感到神异性的压迫,我跑到窗前,痴痴望着他,对着冉冉渐翳的金光,幻成一种异样的紫色,刹那间在我迷眩的视觉中,又涌来那片紫色的海洋。于是许多年以后他的形象于我的记忆里依旧有英雄的色彩。
一条普通的牛仔裤,宽阔的肩膀,黑黄相间的格子短袖衫,裸露着发达的肌肉,微黑的肌肤显示他男人的气概,在阳光的炙烤下闪着光,无序地散落着的卷发自然得恰到好处,几绺微卷的头发下明亮的眼睛闪着智慧和勇气,机智、文雅的脸上鼻梁高耸,轮廓清晰逼人,他不会是个混血儿吧?尽管我清楚这里是不可能出现的,还是这么想了。他一边同路人微笑着打着招呼,一边走进小店来。好高,像一座铁塔!我仰视惊叹着,推了推正在打盹的表哥。
还没等表哥反应,他已经伸出那扑扇一样的大手一下拍在表哥的肩上,“不好好看店,年纪轻轻的哪来这么多觉!”他笑着说,露出一口皓齿。边把目光转向我边问:“你妈呢?”他的盯视那么自然,敏锐的眼睛,含而不露的微笑,极有教养的神气,与众不同的气息便在他四周蔓延开来,那是吸引人的郁郁寡欢的特质。什么金城武、刘德华、梁朝伟,在他的漂亮面前都算小菜了,那些导演们干什么去了,怎么就没发现他呢?他会叫大家发疯的!
我已经神魂颠倒了,是闪电吗?比闪电更强烈吧,伴随着强烈的台风呼啸而来,在我的心里掀起震撼,它从没这么激动地跳过,便定定地看着他。他是我期待的那个十全十美的人呀,那个走到我蓝紫色熏衣草中来的人,叫那片草海不再寂寞、荒凉。眼里一片迷蒙,被撞晕了,几乎不能思考了,蕴满了对他的渴望焦躁得要不可以呼吸啦。所以说爱情是一瞬间的感觉,这感觉会在记忆里鲜活一辈子,不管世事怎么变迁这个人将永远停在这一刻,永远只记得这一刻。
“哎,你吃什么了,这么大劲?”表哥摸着肩发着牢骚,“大热天也搁不住你,又来找麻烦,我们又怎么了?”寂寞的日子会使人发脾气,无能的人也只会干这个,来显示他是活着的生命。表哥就是这样他只会跟姨妈发脾气,一个懦弱、胸无大志的小痞子。虽然二十四岁了,可瘦弱的身材在他面前就像一个可怜的孩子,他也就这点本事。
“看清楚,再说话!”他微微笑着,扬了扬手里的那张好像是执照之类的东西。“这是上次你妈妈,让我给办的扩大经营项目的执照。好歹不知的家伙。”说着把它狠狠砸到表哥手里。
然后就那么靠在那里等表哥清醒过来,双肘支在柜台上,静静地一动也不动地从容地看着我。我也正盯着他看,谁也不肯先挪开目光,渐渐地我们眼里的笑意越来越浓了,我竟有了飞翔的欲望,他是少有的可以从容面对我的人。一阵狂喜使我全身颤动,好象从头到脚被夏天的暖雨浇了一般。
他的好是我不曾见过的。
不管我怎么讨厌妈妈,她还是很大程度上地影响了我,她给我的生活影响着我对人生、对世界、对爱情的选择[我是没想过的,但潜移默化地就会去这么做]。我应该要爱情也要面包,没有面包的爱情会在贫困中失去光彩,从小她给我的都是最好,最多的,我已受不了贫穷。不是去想要怎样,我就看不起贫穷,一个再好的人,穿上破衣服,我也难有好感;只有面包的爱情么,像我这种性格怎么可能去迁就呢,没准哪天我就会把他杀了。我知道,要想熊掌和鱼肉兼得,就必须有更优秀的本钱,当然还要有更好的机遇,更何况我是怎么也要别人来嫉妒的,那是我唯一快乐的时刻,有点不太正常吗?
十二岁时就很有自知之明,要想获得自己期望的人生、爱情,其实更多的是我喜欢惹人嫉妒自己,让自己的生活多些刺激,当然美貌是最大的也是最直接的杀手了,所以就要为此努力,也更是要逃离妈妈对我不爱学习的折磨,不给自己痛苦的空间,我好早熟啊!于是我给自己开了四大门课:
一:重塑身材,我坚持每天健身二小时,不管遇到什么事从没间断过,相信你也会佩服我吧。爸爸妈妈一点也不喜欢我更不会理解我,是呀一个十二岁的孩子有如此心思是令人惊奇的。可有什么关系呢,我做过什么普通的事儿吗?他们也只好见怪不怪了!
二:改变气质。我不断学习,甚至把许多书都背下来,严格要求自己说话啦走路拉甚至是吃饭睡觉的姿势,那是一种折磨自己的狂热。改变了些什么呢?是什么都学会了,但要我掩藏自己的真性情还真难。
三:丰富内涵,光有漂亮的外表不行,还要聪明才行,你知道我看了多少书,上了多少补习班吗?舞蹈茶艺插花烹饪。这多半是妈妈的功劳,她说既然学习不好就要有抓住好男人的本事!所以这些就马马虎虎的了,我是不会接受她也喜欢的事儿的。
历经几年,我已经是无可挑剔的美人了,大自然造就的脸蛋已够出类拔脆,没法琢磨的气质谁在哪里曾见过。就是不要和我呆得时间长了,在一起,一个人总得讲点什么,如果呆上半个钟头都一声不吭,那就会显得有些古怪,而且还要拿眼睛表达自己对别人的轻视,有谁会不尖叫起来呢,我就是会做奇怪的事儿,是我不甘心日子如此的寂寞,寂寞得找不到对手吗?我也常常奇怪为什么会这样?
五年的大学生活也充分验证了这一点,开始的回头率百分百,是因为我漂亮;后来侧目视之,我的个性使大家望而却步,足见我的魅力了得。于是我就经常爬上学校里那座二十层的最高的建筑,俯视城市、人群,做自己的梦,这也使我总有一种高高在上的冷傲。实在寂寞了就去惹谁嫉妒与难堪,征服别人是一种幸福,让别人嫉妒更是一种快乐。
我可没有遇到自己的英雄[我是要找个英雄的,不要白马王子],那个要命的师范学校百分之八九十是女生,仅有的男生也那么不景气,很让我倒胃口。我甚至讨厌他们死死盯着我看的样子。对我不喜欢的人是不客气的,自信而勇敢的追求者们会叫我折磨得体无完肤的,久而久之连执着的追求者也从我眼前消失了,只能远远地叹息。我希望的人应该和我一样够硬、够狠够冷、够傲,具有铮铮铁骨,不为任何事所惧怕。也许我真的有问题吧,对爱情并不太渴望,只是想想而已,只是把它留在梦里,我要求的太完美,谁会叫我看得起呢。
我的青春就是那么落寞那么荒凉,我甘心自己的毫无光彩的韶华这样颓废地一路滑下去,就是对什么也没心情。人在高处不胜寒!
“哎,勇哥,您看,这怎么谢您好呢,我妈是办了一年多了,也没办下来,真真太谢谢您了。”我看表哥就差下跪磕头了。难怪哥这么激动,这年头,他们这些人和狗腿子没什么差别,到谁家,谁家就得倒霉,连吃带拿。在姨妈家我就遇到好几次,伺候不周第二天就等着停业整顿吧,或是罚款什么的。对这么个小店他们也真下得去手。
什么给人们服务,那是喊口号,为自己服务是真的!
他也是想弄点钱才给办的吧?还谢谢什么?我暗忖着,瞧不起表哥的窝囊相,你要争点气,姨妈也无须这么辛苦,冷冷笑起来,变态。
被哥一叫他仿佛才回到现实中来,转过去,动听的男中音便响起来,“你,别只见了好处才叫勇哥,平时也要多叫叫啊,否则,以后我可不管你们了。说真的,不好办,我不管这事儿,我也是托别人给办的。”
“是,是,一定,一定。我有眼不识泰山,您大人不记小人过,您喝瓶冷饮吧。”表哥以最快的速度把冷饮送到他面前,不知怎么留虚他好了,还真有点汉奸狗腿子的相。
“不喝,我要不是看你妈妈不容易,才不会帮你这个有手好闲的家伙。”他仔细看看哥又说,“你懂点事儿吧,老人家不容易。行了,我走了,你别忘了告诉你妈妈,马上就可以动手扩建了,要是还有什么不懂的,就来问我。”
他似乎是个忧国忧民的英雄威仪俨然,真是个好人,太出乎我的意料了,像我们这些八零后像他这样的还真是稀有动物,漂亮得吓人竟会这么朴实、高尚,他一定会好好爱他身边的每一个人的,他是个能挡风遮雨的英雄样的人。
他又看看我,我忧郁地微笑迷离的眼神碰触到他灿烂的眼睛,一股温暖涌上心头,那种从没有过的渴望让我不知所措。他犹豫了片刻挥挥手,洒脱地走进阳光里,又意味深长地回过头来凝视着我,那是什么样的眼睛啊。我抑郁地露着浅浅的笑,微怵着眉头,不要表现得像个傻子吧,我有些失态。他便愉快地点头笑了,留下意味深长的诱惑的眼神,就那么轻易地趟过我的海洋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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