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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碧辉煌的太极宫皇宫大殿之上,此时正有两名武士四目相对,其中一人使一把精光闪亮的软剑,对另外一人说:“此剑名为‘清溪流泉’,过柔则卷,过刚则折,菱形花纹剑身,长三尺,重三斤十二两,乃上古之宝。自黄帝采首山之铜以铸剑后,一直以来,它都是兵器中之上品。”
另外一名武士三十多岁,身躯魁梧,扇面似的宽肩,臂上立了一头鹰,深沉如同它的主人。看了看自己手里的两把短刀,说道:“我这两把短刀,一名刺天,一名破日,连起来就是刺天破日。裴兄请小心了。”
“韦兄请!”
观战的除了高高在上的皇帝李治和天后武则天之外,还有一班文武大臣,其中还有一位二十多岁的美女。她敷粉,极白,一张雪脸。时尚胡状,只扫了青黛眉,眉间帖了金色花子,如豆大小的点饰。还有的是红唇浓点。
女子饶有兴味的看着眼前这两名武士。
对于她们,她也是久闻大名:一个是宰相上官仪身边的虎将裴罗峰,另外一个则是天后的心腹韦春华
她灼灼的目光,时而落向这个,时而落向那个。心情兴奋而复杂,因为这其实是一次内部选婿,如果她真的能看上谁的话,没准驸马就是他了。可她现在根本谁也看不上,总觉得心里有个别的什么人,那个人在她刚来的时候,名字都还记得。可是渐渐地,她只知道自己有个深爱的人,却忘了她的名字和样貌。
不过那种对他的感觉还在,而且她觉得永远都不会忘,到死也不会忘。眼前这两个英俊雄伟,男子气十足的家伙都不是。比起他来差得远了。
所以她怏怏不乐。武则天没有出现之前,李治已经在后宫一群妃嫔帮助下生下近四十名孩子,男的女的都有。男的都花天酒地胡天胡地,女的也都是言行娇纵,厉害无比,最会的就是颐指气使,令人讨厌的很。
她是萧淑妃为李治所生的幼女,小的时候性烈如火,最为放任,十分任性。后来李治和武媚娘又陆续生了几个孩子,儿子自不必说了,还有一个女儿取名太平,也就是当今的太平公主。
而她原名月华,现在改名叫红苕。
红苕公主,也就是方沐月。
她记得自己前些日子做了个梦,梦见很多奇怪的人和事,那里面的人穿着打扮,以及做事的风格都很奇怪。此外很多事情都像是神话一样,比如说带翅膀的铁块能够在天空里飞来飞去,隔着上万里的距离两个人还能用手机说话,铁轨上有一种蜈蚣在跑来跑去速度飞快,平整的马路上跑的都是四四方方的小盒子等等,她还清楚记得那东西叫汽车。此外还有很多奇怪的东西,比如电视冰箱,以及银行什么的。
“那是我的前生,我的前生在一个很遥远很奇怪的地方,而且有一个生死相依,至死不渝的恋人。他能为我生,能为我死,为我肝肠寸断,跋山涉水。世上不可能再有人像他那样子对我了,我也不可能再爱上其他什么男人,看一眼我都觉得恶心。”前几天红苕对太平公主这样子说道。
于是太平公主给她出了一个法子,虽然她认为她是个疯子,人怎么可能有前生呢!但还是很耐心的好像听故事一样的听了好多她说的前生有趣的事情,笑的都直不起腰来了。太平公主告诉他:“人哪有什么前生啊,不过如果你非觉得有的话,那么我告诉你吧,人家说了,假如是前生生死相依的恋人,这辈子一定会重逢的,所以,你只要有耐心,他就会来到你的面前。”
“可是我在这宫里见不到人。”红苕公主很黯然,在萧淑妃死后,她一直过着一种半囚禁的日子。每天就是这个花园和四四方方的天,真是名副其实的大家闺秀。唯一让她兴奋地就是前段时间跑出去之后,做的那个梦。
“你是怎么跑出去的,这里戒备森严?”太平公主问道。
“我也不知道,是有人带我出去的,那个人武功高强,轻功卓绝,刀气纵横十几丈,宫里的侍卫根本不是他的对手,而且他的身上布满护身罡气,箭矢射在他的身上,立即就会落下来,我从没见过这样的人。”
“是个高手!”太平公主心里冷笑了一下,终于知道了一点那个什么人的信息。这个家伙傻乎乎的还真好骗,跟她母亲一样没用。
后来太平公主把这件事情告诉了武媚娘,武媚娘抽丝剥茧,最后查到这件事情和当今的宰相上官仪有关系,是个重大的阴谋。
上官仪是李治的亲信,位高权重,在满朝文武大臣之中威望很高,不能轻易去动他。但他身边这名高手实在太危险,所以武媚娘打算先把这个人除掉。可是丞相府邸的护卫很多,一时半刻的也查不出来。
所以武则天就想出了这个法子来试探——从丞相府选出一名武功高强的驸马。上官仪居然也没有拒绝。
于是也就有了今天的这场比武!
裴颖之是长安有名的帅哥,工部尚书裴炎的儿子,从小习武,传说曾经得到异人传授,身手好极了。
只见他忽然脱颖而出,一道映日长虹,电光石火间,从手中飚飞出去,跟着电光游走,飞云掣电,场内布满了红蓝色的剑光、刀光。但奇怪的是,这些剑气刀气,只会围着他们自己身体方圆一丈之地转悠,仿佛被一层塑料薄膜包裹成一个圆球,绝不会泻露出来半点杀气,伤害到大殿内的任何人。
红苕公主也只看到千万道刀光剑影,仿佛一树梨花压海棠般,在眼前盛放,而且四处的游走,快到了极点,其他的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忽然只听当啷一声,韦春华向后倒退了两步,满脸惭愧,拱手:“裴兄剑术精纯,在下不是对手,你赢了。”
裴颖之乃是长安城完全少女的梦中情人,自然有他不可多得的气度,于是赶忙优雅而客气的说:“韦兄太客气了,刚才如果不是你让我,我怎么又能取胜呢。是你保全了我的颜面,多谢了。”
韦春华肩膀上的那只鹰好像塑料的一样,仍然一动不动,只闪烁着一对吓人的眸子,注视着裴颖之这位大帅哥。它的德行和它的主人一摸一样,此刻的韦春华已经气得七窍生烟了,他可是长安城年青一代中有名的勇士,邪灵门的掌门大弟子,没想到就这么输给了裴颖之这个小白脸,太不甘心了。
“红苕,你觉得裴颖之怎么样?”武媚娘忽然开口说道。
红苕公主站了起来,刚才她试着打盹,重新做梦,去会一会儿她的梦中情人,可是失败了。所以现在真是痛苦的要命。
世上再没什么比相思之苦更难熬的了。所以她怏怏不乐,不愿意和武媚娘说话,她们两个人之间的恩怨,那是众人皆知的。可是没有办法,此刻的她在天后武媚娘的眼里,根本连一只蚂蚁都算不上,吹口气她就死了。
而那位捂着脑袋不说话的父皇,估计也是什么话也不会说。
“我终究会脱离你的魔爪,只要我的真命天子驾临,世上没有他解决不了的难题。无论是在前生还是今世,至少是我想要的他都会帮我拿回来。他是我的爱人,三生三世的爱人,只要她来,我就会还你以颜色。”她一边走一边在心里默默地念诵着。
红苕自然不会是欧式的工作装了,此刻她已改穿轻薄透明纱罗,外披水红披风,袒了领子,里面不穿内衣,装束十分随意,似是浴后光景,脑后一个堕马髻,松松垮垮,还有几绺游离的发丝散乱着。绕腕三圈以金银丝编成环套在腕间晃荡。这还是太平公主送给她的,现在的她其实穷的很,很久没有得到来自皇帝和天后的赏赐了。
至于说俸禄,被宫里的管事的人七扣八扣,最后到她手里,也就是每月十几两银子,在宫里,根本什么用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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