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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五章遇(第1页)

第一百六十五章艳遇

没有理会庄风的震惊,老铁匠骄傲的表情一露即收,随即说道:“从这里往北五百里,有一片苦寒之地。在这遍布风雪和苔藓的极北苦寒之地,有唯一的一座山脉,叫曾歌。曾歌山脉的主峰春歌峰是座活火山。火山口常年泛滥着汹涌灼热的岩浆。每天中午和子夜,都有一只人脸蛇身的怪物烛龙来此洗澡。这种烛龙是红色的皮肤,外形似龙非龙,似蛇非蛇,常年住在这片极寒之地。它的本领很大,只要它的眼睛一张开,黑暗的长夜就成了白天;它的眼睛一合上,白天就变回黑夜。它吹口气就乌云密布,大雪纷飞,方圆几十里便会成为冬天;呼口气又马上赤日炎炎,流金铄石,方圆几十里便会成为夏天。它老是蜷伏在那里,不吃饭,不喝水,不睡觉,不呼吸——因为它一呼吸,就成为长风千里。他唯一的爱好就是在这春歌火山口的岩浆中洗澡。烛龙常年含着一支蜡烛,照在北方幽黯的天门之中,人们叫它“烛阴”洗澡之前,整天都不离身的烛阴会被它放在岩浆池边。因岩浆高温的炙烤,烛阴每天都会在中午子夜各流一滴烛泪。烛龙洗完澡后离开,这烛泪又会融入烛阴。你只需要取上面的一滴烛泪即可。这烛阴因长年在烛龙口中,具有了最完美的冰火双重属性。镶嵌在武器上,武器也将具有冰火双重属性,而且双方绝不抵消,堪称最完美的双属性材料。”

“您决定将这冰火双重属性的烛泪镶嵌在飞剑上?”庄风兴奋地,说实话,这冰火双重属性实在诱人。

“对。”老铁匠点了点头,透过低矮的窗户,看着北方湛蓝天空上飘动的一朵白云,眼神中充满了激动。

庄风告别了老铁匠,也算是将任务接到手,剩下的问题便是如何完成了。曾哥山脉离此有五百里,庄风虽然进入了摄物期,能够隔空控制物体甚至御剑飞行了,但是庄风并没有飞剑,也未习得剑诀。所以,五百里的路程,哪怕是顺利步行走下来,也需要好几天的时间。好在,庄风获得了这个任务,若是完成,便有可能获得一把强悍的飞剑。庄风的怀里还揣有凌宝宗道人广孟所赠的道书,若是有时间,先得学习几个攻击性的法术才好。

由这个小村落往北走了没多远,天色便渐渐地暗了下来,庄风不敢在明处过夜,怕遇到别的修仙者。因此,庄风找了个小石坳,打算在里面将就一晚。

掏出了储物袋里的荧光水晶,借着光亮,庄风赶忙翻开广孟所赠的道书五行法术及五行变种法术入门,找了一些初级的攻击性法术。庄风看了看金、木、水、火、土五行法术,最终选择了火系的火球术。毕竟,在这五系法术中,火系法术的攻击力比较强,也比较好学,属于较为流行的法术。

说起来,这个火球术学习起来还是比较快的,庄风运转灵气,凝神静气,全身心地去感受空气中的火元力。由于庄风的神识极为强大,对于空气中的火元力十分敏锐。因此,没过多久,庄风的身边便聚集起了浓密的火元力。念了几句法术的咒语“噗嗤”一生,庄风的指尖便冒出了一个淡淡的火苗,庄风自己却未感到丝毫的灼痛,仿佛火苗就是自己身体的一部分似的。在惊喜之中,修炼火球术的第一步便十分轻松地完成了。

第二步便是将自己指尖的火苗进行壮大强化,这依然难不倒庄风。让火元力加重一些,身上的火灵力供应得充足一些,再用神识稍稍地控制一些火苗的形状。就这样,火球很轻松地成型了。

第三步便是将火球打出去。庄风虽然进入了摄物期,但是还没有学习系统的摄物类法术,只是从邋遢道人张三疯那里学习到了一个半吊子的驱物术,不过这样足够了。虽然这个驱物术有成功几率的问题,但是庄风在天鲸胃里用神识探测水潭时,已经将控物的技术学到了家。于是,第三步也轻松实现。至于驱使火球出去的法术,也就是张三疯教了一半,庄风自己补全了另一半。

庄风手未动,只是意念动,手中的火球便呼啸地飞向了一块石头,猛然炸裂开了,散落一地的火星。庄风自我评价了一下,准头还不足,不过速度和威力还有待于继续提高。这也难怪,一方面庄风的修为还不高,哪怕是一些低级的法术,庄风施为起来,威力也有限,一方面庄风初学乍练,对于法术的掌握还不到家,最主要的是庄风为五行灵根,灵气中虽然包含有火灵气,但是也只是占了总灵气的五分之一而已,所以火系法术的威力自然大打折扣。这也就是为什么一直以来在修仙界,单灵根被誉为最佳灵根,而五行灵根则是最差灵根的原因。但是,短短的一晚上能够取得这个成绩,庄风已经很满意了。

学习完法术,庄风闭目运转灵气,这是庄风如今最喜欢的休息方式,既能养神,还有助于修炼,一举两得。突然,庄风有了一个设想。

既然自己已经能够驱物,那么如果自己驱使手中的玄铁小剑进行攻击的话,是不是就是飞剑?当即,庄风开始了演练,过了一会,庄风才发现自己这个想法不算是可行。因为一般的飞剑之所以能够在空中纵横往来,主要是因为它上面融合了修仙者的精血,并且都带有微型的法阵,是个优良的灵气载体,这才能让修仙者随意驱使。可是,玄铁小剑虽然也能够容纳一些灵气,但是还稍显不足,缺乏飞剑需要的许多材料,而且玄铁小剑成型后,也没有附有庄风的精血,与庄风心意的连接还不是很紧密。因此,庄风只能指挥玄铁小剑做简单一击,却无法让它回合作战。这样一来,玄铁小剑只能算得上是一件暗器,与飞剑还有很大区别。若是和上古优质飞剑相比,更是少了许多奇效。铁剑门也只是将玄铁小剑作为武器而非飞剑,原因也正是于此。当然,若是自己的灵根是玄铁剑,那么所有的问题便迎刃而解,可惜对庄风而言,这是不可能的。

第二天清晨,庄风早早地便出发了。情况还比较好,没有遇到庄风设想的食物和淡水问题。一个小火球飚死了一只兔子,烧烤下肚,河水澄澈甘洌,饮用起来也十分解渴。水足饭饱,无人打搅,庄风努力赶路,不时回首欣赏沿途的风景。在这杀机四伏的试炼之地,竟然难得有这等闲适的时光。

接近中午的时候,日头竟然有些毒辣。试炼之地既然是一个独立的空间,时间也与外界平行,所以天气和气候与外面也不尽相同。外面正是季春时节,这里却早已多了些炎炎夏日的味道。冬夏难熬,试炼之地之所以为此,也是为了考验修仙者。

庄风走在火热的日头下,赶路的枯燥竟然让他心中觉得有点燥热,抬眼望去,前方仿佛有一块蓝色的水晶放在那里,反射着光线,令庄风的眼睛有点晃乱。

庄风加快了两步,才发现前面竟然是一个清澈的湖泊,湖泊上方飘着几朵白云,天空蔚蓝而澄澈。嘿嘿,这下可以洗个澡爽快一下了,庄风想到,当即加快了步伐,用最快的速度赶到了湖边。

湖面上,盛开着朵朵莲花,有红色,有白色,有粉色,姿态各异,娇艳欲滴。绿叶鲜花之下,游鱼欢畅地游动着,不时地掀起点点水花。在庄风的正前方,盛开着一朵硕大无比的莲花,一位超级大美女半躺在花蕊里,漆黑的长发悠悠垂落,随着湖水荡漾,不带丝毫烟火气。雪白的道袍,遮不住山峦般起伏的曲线。她蜷着腿,像是睡着了的仙子,潇洒而飘逸,又像是微醉的贵妃,高贵而娇媚。在她的膝上,横放着一柄古朴的长剑,和这女子高洁的气质相映衬,显得十分和谐统一。唯一有些遗憾的是,这位大美女在低着头看水中的游鱼,庄风看不到她的面孔。水中的倒影因为有微风吹过,也比较模糊,看不清楚。不过,庄风可以肯定,这女子的容貌一定美艳无双,那眼眸一定比湖水还要明亮,那红唇一定比鲜荷还要娇嫩。

天哪!试炼之地里竟然有这么出尘飘逸的修仙者,自己在试炼大厅怎么就没有发现呢?庄风突然觉得自己下身的动静简直就是对这种完全自然的美感的一种亵渎。

庄风站在岸上尽情地欣赏着眼前这幅美妙的图画,嘴里不住地说着“罪恶啊,罪恶啊”眼睛却情不自禁地瞄准了一些精彩绝伦的部位。第一次,庄风这个好青年生出如此多的龌龊念头。

就在庄风想入非非的时候,大美女扭过了头,庄风终于看到了她娇艳的容颜,却不由得一愣!

眼前的这名超级大美女,赫然就是在玲珑宝阁向慕云所要宝镜的那个狡蛛!

病秧子穿成豪门独子  全家被贬后,她开挂了  重生1983  胎穿古代居然又穿回来了  重生后,我成为了偶像的白月光(双重生 1v1 H)  无限流:修罗场,到底应该哄谁  我的总监  至尊战王  我靠玄学成为娱乐圈顶流[古穿今]  原来我才是大佬  穿书小可怜,爹懒娘抠哥哥傻  谁说植系召唤师都是废物?  小农女之家徒四壁,我有灵泉空间  离婚后,美女总裁跪求复婚  从见到仙人开始  [快穿]宿主轻易忘记疯批真的狗  乱七八糟玛丽苏狗血梗寄存处  快穿:疯批反派求贴贴  身为女主竹马的我重生了  万人迷在排球综艺里超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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