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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试试看啊,如果方法不对,就是轩辕主人也拿我不动,无可奈何。我还曾听他说过:方法对了,举重若轻,方法错了,举轻若重。”
“哦,看来你家主人的教诲你记得很清楚呀!我太喜欢你了,也喜欢你家主人的经典格言。”
“你为什么喜欢我?我黑不溜秋的,没啥讨人喜欢的…难道你们喜欢的不应该是是肤白貌美大长腿吗?像那个魅国女孩一样。”
“想不到你说话还很有趣呢,看来你还非常了解我们人类啊,这点也是受你家主人的潜移默化吗?”
唱歌说完,径直上前,抓住高速旋转的剑尖,轻轻一拿,轩辕圣剑瞬间在手,剑尖部分顷刻变成了剑柄,而剑柄却变成了剑尖。
那两道淡绿色的雾气则随之消失不见,似是又重新隐匿到石凳之下。
唱歌轻轻抚摸着剑身,想不到轩辕圣剑在手中是如此之轻灵,他以为应该重逾千斤,这应该就是所谓的举重若轻吧。
“现在你知道我为啥喜欢你了吧?”
“我注定要属于你,你是第二个能轻轻松松把我拿在手里的人。你不但有智慧,还有勇气。你是怎么想到去握住剑尖的呢?”
“简单,因为你一句话。”
“哦?”
“就是你家主人跟你说的那句格言:方法对了,举重若轻;方法不对,举轻若重。”
“哦?”
“拿剑还有啥方法呢?于是我观察到,当你高速旋转时,剑尖部分的速度比其它部分稍微要慢一点点,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你是一个连贯的整体。我又想到,一般人看到千古神兵,肯定是欣喜若狂,那去握住剑柄就很自然而然了。”
“你说得不错,那个魅国女孩也是这样,你开始也没例外,结果都一样,陀螺一样旋转,最终都是失败。”
“这个本末倒置的幻像怕就是你不同凡响的特点之一吧?”
“你说得对极了。”
“谁能想到去拿剑尖呢?于是我冒险试了一下,结果真是这样,我侥幸猜对了。”
“是的,你也不完全是侥幸。所以我说你不但很有智慧,还有勇气。有些人也很有能力,但是勇气不足,缺少试错精神,所以一生止步不前。”
“你真是一块见解不俗的石头。”唱歌感叹道。
这时,他注意到轩辕圣剑在手中起了明显的变化:它正变得越来越短,越来越窄,最后居然成了一柄匕首的样子。
“想不到你还会变得如此小巧,这是我所知道得第二个特点了,你还有多少秘密呢?我不得不说更喜欢你了。”
“不急的,慢慢来嘛,一下就了如指掌,那我可就没啥吸引力了…我说了,女娲娘娘炼石补天的边角料,可没有一块废材。美猴王想必你应该不会陌生吧?”
“当然很熟悉。西游记传说中一只得道成仙的石猴儿。哦,是了,他跟你是有些渊源,同样也是女娲炼石补天留下的边角料。难道果真有齐天大圣么?”
“我尊敬的主人,那自然是真的,但它可不是边角料,女娲娘娘补天一共炼了七块石头,本来六块就够了,不知为何多出一块,她随手扔在了花果山。它是我们石族的骄傲,石族中的领袖。”轩辕圣剑话语中满是崇拜。
“哦,想不到女娲娘娘也这么任性啊…尊敬的主人?你是在叫我吗?”唱歌欣喜不已。
“当然,我原主人说了,谁第一个把我握在手,谁就是我今后的主人。”
“哇,太好了,可惜呀…”唱歌故意叹口气。
“可惜什么,主人?”
“可惜你不能再小一些,这样我把你放在我身上就方便多了,你毕竟还属于管制刀具,携带在身上多有不便。”
“所以说你们人类就是永不知足,贪得无厌。”
“你怎么能这样跟你主人说话,这是欠揍的节奏啊。”
“主人,我开玩笑的,尊敬主人和服从主人是我永远不变的信仰。也许有一天,我也能小到像如意金箍棒一样,住到主人耳朵里。不过,这得看主人修为的进度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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