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祖母总是教训我,太自我的人一定会盲目,我不信,我总是不信,我想英明神武的厉岚新怎么会盲目?
哈,如果该睿不从火海飞奔而出,撞进我的怀里,我永远都没有机会知道,厉岚新是天底下最最最盲目的女人。
那一次,我被卡萝儿附体,我只是暂时转渡对我身体的控制权,我的意识并没有消散。
卡萝儿对该睿的哥哥说,缇木,我是卡萝儿,我想亲你一下。
该睿站在一旁,他错愕地看着我。
缇木捧起我的脸,说,卡萝儿?他并不是很相信卡萝儿附在我身上,但他还是亲了我,说真的,我觉得恶心,但我心里想着那个童话,王子给了公主一个吻,公主活过来,我好希望缇木的吻可以给卡萝儿一个新生,我真诚地祝福他们。
哈,事情证明我厉岚新也有天真无知的时候。
该睿目睹了一切,他的眼神突然变得十分哀伤,我心里一动,淡淡的酸涩感觉弥散开来,我说不清我是被他忧郁的眼神打动了,还是被他哀愁的样子打动了,总之我被他打动了。
如今回想,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品尝“愁绪”,而这酸楚的感觉是该睿带给我的。
我们之间一直都有缘分,只是我自己错失了。
我曾那么迷信那个童话,费尽心力地等待一个穿越生死的吻,我穷尽了我的少女时代,我没有等到,我以为命运待我太薄,如今我才猛醒,我只是没有找到正确的人去亲吻,我可以怪谁,除了自己?
当意外夺走我的父亲与我的母亲,我可咒骂命运,但这一次我直到该睿快要死去之际才猛醒自己深爱的人是他,我可以咒骂谁?命运没有戏弄我,这一次,是我自己戏弄了我自己。
童话中,王子骑着白马翩然而至,他亲吻公主,公主咳出了毒苹果,她复活,他们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十二岁才读到这个童话,很晚?我并不是爱读书的人,除非必要,我拒绝阅读,用阅读来打发时间这种事从来不曾在我的生命中发生过,除了那一次,我在生日的前一天收到家人的礼物,那本包装精美的童话书是最小的堂妹送给我的,我在入睡前鬼使神差地打开,读下去,并且为之哭了整整一个钟头,哭湿了枕头,第二天只好拿出去晾晒,最要命的是我要顶着两只可怕的杏核眼接受四面八方的生日祝福。
在我十二岁生日之前,我没有读过白雪公主这个童话,我甚至不知道这个世界上存在这样的一个故事,不能怪我,要怪就怪我奶奶,为了贯彻她的教育理念,她坚持厉家所有的小孩在入睡之前必须听四书五经或者四大名著,对我而言,那些唱读声的催眠效果绝佳。
我总是忙着爬树,和小狗玩耍,和小朋友打架,我太忙了,我没空阅读,我也没有多愁善感的朋友跑来告诉我这个世界上有个童话叫白雪公主,讲的是王子吻醒了一个死公主,我真的直到十二岁才读到白雪公主,破纪录了?哈哈!
我敢打赌该睿两岁的时候就读过这个故事了,根据该睿爷爷的说法,该睿七个月就可以很流利地说话,十个月的时候开始学习阅读,这到底是位溺爱孙子的爷爷的吹嘘,还是事实,此刻已经不再重要,因为该睿已经死掉了。
我不喜欢读书,同时我也不能理解那些酷爱阅读的人,真实的世界这么热烈美好,为何要在蚂蚁似的铅字中间寻找人生真谛?该睿酷爱阅读,不仅如此,他还酷爱思考,他似乎总在梦游,他总给人他并不在那里的感觉,我小的时候一度认为他比鬼都阴森。
我们俩是多么截然不同的两个人,但是有什么关系呢?人常常喜欢上与自己截然不同的人?可对?
不过,什么都不再重要了,因为该睿死了,我所能做的,仅剩下,忏悔自己的错误。
十二岁那次生日会,是我经历过的最不快乐的生日会,虽然祖母准许我宴请全镇的小孩,令我大大风光了一把,我一直搞不清自己为何在那天心情低迷。我曾栽赃在该睿身上,认为自己的低郁心境是因为他的出现而引发的,他该死的还送我一张本应送去废物处理站的黑胶唱片。
当总是讨厌一个人时候,继续讨厌他就会变得很容易,这就是习惯的力量。其实,认真回想,该睿那日装束得体言行得体,没有任何地方可被称作“讨厌”,除非我刻意挑剔他。
如今回溯,我那日阴霾密布的心情完全因为前晚阅读了那个童话所致。我隐约意识到自己似乎缺失了什么,我这种求全责备的人是不能准许自己缺失什么的,但我又说不清我到底缺失了什么,我连补救都无从补救起,我能不气闷吗?
第61节:借我一缕魂(20)
我如今是成熟的职业女性了,我判断力健全,思维能力健全,我可以很轻松地解答当年令我苦闷的难题,我缺的是一种被爱的感觉,十二岁的我,进入了青春期,渴望异性的爱和关注,少女的情绪萌发了,像一只美丽的音乐盒,上了锁,只要找到那把合适的钥匙,就能发出最动听婉转的声音,十二岁的我懵懂地感受到了潜藏在身体深处的美丽,但我自己不能开启它,我需要那把钥匙。
如今看来就是这么简单明了,但在十二岁的我看来,心里那种失落的感觉就像浓雾中的羊肠小径一样,根本无法穿越。
我突发奇想决定灌醉自己。所有的成年人都会板起面孔禁止小孩喝酒,长辈们威吓,政府立法,但是几乎每个大人都喝酒,所以我认为,当成年人阻止你做某种他们自己很爱做的事情的时候,往往意味着如果你做了那件事,你就会拥有一种和成年人抗衡的力量,而那些道貌岸然的大人会在你的面前失去他们的威慑力。
记忆不曾少花香 下克上系列1 衣冠囚徒+番外 今夜请你入梦来+番外 狗运亨通 负相思之少年游 一通“诈骗”电话+番外 诱夜+番外 好爱不离开(绝世好男人系列 夜夜笙歌+外传 胸有成竹+番外 她藏起孕肚跳崖,豪门总裁疯了 重生74:我在东北当队长 真千金被读心后,全京城都在吃瓜 有成不凡+番外 线 负相思之天下定 重生九零之你的未来股票图更新了+番外 高中生情人 夜王
关于我家媳妇儿流束,在外人眼里看来,是一个冷酷无情且无赖的赖子,谁要犯到了他的忌讳,凤眼一眯,嘴角轻挑,三个字拖下去。至于拖下去做什么,听到的人心里都很明白。关于无情嘛,按照金灿的话说让像他这样一个长的跟狐狸精一般,身上整天都带着一股狐狸骚的男人,身边的女人应该数不甚数,毫不夸张的说,他一出场,全场的雌性为之疯狂,注年龄不限。偏偏要是有哪个雌性动物近了他的身,沾了他的衣,他给出的方案亦是那三个字拖下去。没...
都说项少的未婚妻是乡下来的丑女草包,众人将她当成笑话看。说她丑,卸了丑妆,亮瞎所有人的眼。说她不自量力攀附豪门?她转身取消婚约,反而是项少在后面追着宠她。说她是草包,一个个马甲爆出来,打脸众人,她竟是一个隐藏的全能大佬。乔心冉背后的大佬们,一个个都争着要护她宠她。谁说我家心冉是乡下来的?她是我家族最尊贵的小公主。谁也不许欺负我们家宝贝!她是死后重生的人,活过来后,她只想开启黑化虐渣模式。没想到,一不小心成了团宠。她更是被项少放在心尖上拿命宠着护着。如果您喜欢大佬的小祖宗她又甜又野,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重生在封神大战之前的上古时代,李长寿成了一个小小的炼气士,没有什么气运加身,也不是什么注定的大劫之子,他只有一个想要长生不老的修仙梦。为了能在残酷的洪荒安身立命,他努力不沾因果,杀人必扬其灰,凡事谋而后动,从不轻易步入危险之中。藏底牌,修遁术,炼丹毒,掌神通,不动稳如老狗,一动石破天惊,动后悄声走人。本来李长寿规划中,自己会一直躲在山中平安无事的修行成仙,直到有一年,他的老师父静极思动,又给他收了个师妹回来ps暂时不开新群,五群(1o98711961)壹群(474o95492)2群(836797636)3群(398929196)肆群(1o71o59242)贯彻到底,轻松修仙!...
关于从柯南世界开始的打工者物语打工是肯定要打工的,这辈子都要打工的,身为无产阶级,只有让资本家敲骨吸髓才能勉强生存总而言之,就是在柯南世界打工的故事很平淡的日常用南家三妹的话来说请不要过度期待还有啊,别问女主是谁,问就是步美...
你是一个势必改变中国,不,世界足球的人,而且你这么年轻,这么热爱足球,你不能放弃。放弃?还是回到赛场?叶世一在心中拷问自己,究竟应该怎么办。终于,重拾足球的叶世一再次走上绿茵场,他要为那个最初绽放的梦再次奋战。一次次跌倒,再一次次爬起来只要成为不让自己后悔的人,他就是绿茵场上最耀眼的明如果您喜欢绿茵神锋,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穿书团宠腹黑小娇包别人穿书都是穿成公主皇后妃子,偏偏季裳初穿成了一个跟剧情毫不相干的人?毫不相干也就罢了,穿过去的第一天还经历了了屠村,父母双亡?季裳初郁闷。为了好好活下去,她自然是要抱个好大腿。战无不胜能文能武风姿绰约的晟王便成了她的亲爹首要人选。从此,晟王身后多了一个小娇包爹爹长,爹爹短,爹爹的养老初初管。太后哀家的孙女真可爱。皇帝朕的小侄女真可爱。闻太师本座的孙媳妇真可爱。楚尧???晟王爷千防万防,防得了近贼,却没防住远贼。医蛊少年宋玄卿,历尽天下冷暖,过眼风情万千,却独独败在了西楚小郡主的石榴裙下。数年之前,季裳初机缘巧合拾得一块血玉麒麟,数年之后,她被蛊神宋玄卿逼至墙角,那人如同皎皎天上仙般不染凡尘,邪魅一笑便足以勾魂。小郡主可知,您身上佩戴的血玉麒麟,乃是宋家儿郎的定亲之物,小郡主佩戴此物多年,那宋某,也就只能认下小郡主这未婚之妻了。季裳初!!!如果您喜欢穿成大反派的团宠闺女,别忘记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