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叶天风随下在某处黑暗中和一个人近身肉搏。
“自己人!那个杀黑衣人的人已经走了!”
对方则在闪躲中猛然亮起了自己手中的一个小光亮。
叶天风一刹那瞧清对方是约翰教授那队伍里的人,尽管其先前在约翰教授的队伍里一直都像很不起眼的,但叶天风记住人的能力可是很超群的。
虽然两人都停了手,但一时间叶天风心里却起了某种疑惑:这个人的身手好像很高啊!刚刚在黑暗中竟然没有被自己弄倒。
先前有人用完全消了音的手枪杀了已经被自己控制住的黑衣人,自己敢肯定。
而当黑衣人死后,这个人就马上出现了。
确实很令人怀疑黑衣人其实是这个人杀的。
但是,叶天风的心里就是肯定地觉得不是此刻出现在自己面前的这个人干的。他缘自自己的第六感。他相信自己的第六感。
“先前那群来历不明的黑衣人,总共逃走一个!”随后,约翰教授手下这平时其貌不扬的家伙再度说着。
“你怎么让他逃走?”叶天风突然反问他。
对方大概是没料到叶天风居然突然这样子说,他一时一怔:“我让他走?”
但他随即却又是马上反应过来,再说道:“那人也跟你一样,很高手,我留不住他啊!”
这人后面的话似有点自嘲,又似有点像无奈的叹息。
“你也很高手啊!”叶天风这时前进一步,说,“为什么做人要这么低调的?”
“咦!有人在这里——”
突然,有声音追往这边来。
“人来了,我先走一步。”这时这个人突然说。
“老大——”
是山虎的声音猛然传过来,他认出这里微弱灯光中的叶天风。
叶天风应山虎一声,转头,原先那人已经不见踪迹了。
而这时,山虎、鲍勃和曹修扇等追击黑衣人的人都来到了这里。
他们手上也都亮起光亮。
“咦——”
有人瞬间发觉了地上已经死了的黑衣人,只是他们不知道:地上的这个黑衣人其实是先前一帮躲在黑暗中袭击他们的那些来历不明者的头儿。
叶天风也不知道。
但重要吗?反正这个人已经死了。
而且,叶天风知道那群人还逃脱了一个。
那个逃脱之人杀死了这个黑衣人!
而事情的错综复杂程度更是远超人的想象:除了他之外,却还有一个人知道那些黑衣人最终逃掉了一个人。
那个知道的人,平时在约翰教授的队伍里好像从不显山露水的,他低调得紧,和鲍勃比起来好像完全是两个极端——鲍勃在约翰教授的队伍里像恒星一般耀眼,而那个人,却是完全没有半丝光亮的行星。
如果他没有刚才的那番表现刚好被发觉,叶天风是觉得自己甚至也根本不会去注意约翰教授队伍里的那人的。
风光无限:前妻重磅来袭 我是异能师 老婆,再嫁我一次 闺中媚 修凡记 [综]嫁到地狱的女神 异人行 全能科技巨头 夜行者:平妖二十年 绝世鬼帝 呆萌小甜心:男神,轻点宠 霸道仙路 重生八零:农妇山泉有点甜 无良家教 嫡女重生之腹黑医妃 诱妻(破镜重圆) 赤仙录 宠过我的大佬都变渣了 美女的贴身狂兵 惊世神凰
谁说穿越后宫就是圣宠不衰六宫无妃的幸福生涯?她保证不打死他!过来,朕不打你。放屁!渺渺,过来朕抱。谁信!苏渺,再不过来打断你的狗腿!皇上~~~苏渺一睁眼就是冷宫的四堵灰墙,简直凄凄惨惨戚戚!为了保住她的腿,只好狗腿的腻在皇帝陛下身边,惹得众人纷纷嫉恨白眼,直骂妖妃。可惜皇帝陛下不知怎的就宠上了这个冷宫弃妃,明明一开始恨不得将她千刀万剐,如今却大有昏聩独宠的意思。前朝后宫无不盼着她失宠的那一天,可是等着等着她似乎就此长盛不衰了!等他们反应过来,哪儿还有什么后宫啊?六宫粉黛,就剩她一人了!1v1,身心干净如果您喜欢弃妃翻身皇上,娘娘又有喜了!,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新书剑影横秋已发,望多多支持仙途浩渺,众生汲汲而求求道多艰,修士道心渐衰。自登仙途,御千里快哉风,穿山渡海,凌波御虚,穷睇眄,缈天涯,行于万丈红尘中,游乎四极八荒外。纵天高地迥,宇宙无穷任天行有常,盈虚有数,墨天微抚剑而立,大道独行,惟吾逍遥!阅前须知1主角精神病患者,接受不了请及时止损。2无...
关于我的霍格沃茨大有问题快乐教育不可取。只要是学习必然是枯燥的。未来的他们会感谢现在努力的自己。我们要为三至六年级的学生添加早晚自习,监督他们每天练习咒语诵读以及默写魔咒理论。即使是巫师也要保证拥有合格的身体素质,应该在每天上午第二节课下课后增加课间操。学校每年只举办魁地奇一项比赛实在太过单一了,应该增设田径运动会,每年一次。巴拉巴拉新时代巫师的精神领袖,职业巫师倡导者,巫师联合会...
左崇明作为骨灰级玩家,工作室头子,代练之神,罪恶剥削者。稀里糊涂的穿越到游戏世界中,甚至还回到公测之前,变成一名npc。妖魔祸乱,恶鬼噬人,武者纵横这对拥有面板的左崇明来讲,都在可接受范围内。但面对即将降临的玩家,第四天灾,他不禁陷入沉默多年以后。左崇明感叹,他只是把玩家当成韭菜而已。为什么他们变成了自己的走狗?而且一副很荣幸的亚子?如果您喜欢玩家走狗满天下,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她本是一名中学语文老师,过劳死穿越到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朝代,她家穷,兄弟姐妹多,而且个个懒散不想干活,全部事情都落在她一个人身上,不仅如此,还有员外老爷想要娶她去做妾,条件是一百块大洋。为了不被卖掉,她只能想办法养活自己,养活这个家。如果您喜欢我在古代做家教,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穿书团宠腹黑小娇包别人穿书都是穿成公主皇后妃子,偏偏季裳初穿成了一个跟剧情毫不相干的人?毫不相干也就罢了,穿过去的第一天还经历了了屠村,父母双亡?季裳初郁闷。为了好好活下去,她自然是要抱个好大腿。战无不胜能文能武风姿绰约的晟王便成了她的亲爹首要人选。从此,晟王身后多了一个小娇包爹爹长,爹爹短,爹爹的养老初初管。太后哀家的孙女真可爱。皇帝朕的小侄女真可爱。闻太师本座的孙媳妇真可爱。楚尧???晟王爷千防万防,防得了近贼,却没防住远贼。医蛊少年宋玄卿,历尽天下冷暖,过眼风情万千,却独独败在了西楚小郡主的石榴裙下。数年之前,季裳初机缘巧合拾得一块血玉麒麟,数年之后,她被蛊神宋玄卿逼至墙角,那人如同皎皎天上仙般不染凡尘,邪魅一笑便足以勾魂。小郡主可知,您身上佩戴的血玉麒麟,乃是宋家儿郎的定亲之物,小郡主佩戴此物多年,那宋某,也就只能认下小郡主这未婚之妻了。季裳初!!!如果您喜欢穿成大反派的团宠闺女,别忘记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