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由于任务结束了,佣兵团里的两位临时成员离开了,就剩下克洛普老爹和陈飞,陈露兄妹。
他们三人就在地广人稀的俄国远东地区租了一套房子。反正这里人烟稀少,有大片的空间任他们施展。
每天的训练都非常艰苦,几乎是榨干了叶云身上每一丝潜能。陈飞和陈露都有些不忍看下去了。
但是让他们没想到的是,平日里养尊处优的叶云竟然把这一切都默默承受了起来。
他在训练中从来不叫苦叫累,几乎每天都把自己训练得昏死过去。第二天爬起来,忍着身上的疼痛继续玩命训练。
三人都被叶云的精神给打动了。于是把浑身的本领都教给叶云。
三个月之后,叶云的气质已经大变样了,他已经能够做为一个佣兵参与作战了。
又过了三个月,严酷的战争生活使得叶云对于自己的能力产生了怀疑。他觉得凭他自己的能力,无法在佣兵界立足,报仇更是遥遥无期。
于是叶云向克洛普老爹提出,他想要变得更强。
克洛普老爹思索再三之后,向叶云推荐了死亡训练营。
在这个世界上,有很多针对佣兵的训练营。雇佣兵们想提高自己的实力,就可以参加这些训练营。有的训练营还是专门针对某一种技能有针对性的训练。
但是在世界上公认的最强的有五大死亡训练营。之所以叫死亡训练营,是因为这些训练营的死亡率非常之高。
这五大死亡佣兵训练营分别是:
位于西伯利亚的森林死亡训练营;位于中东的沙漠死亡训练营;位于南美的雨林死亡训练营;位于非洲的蛮荒死亡训练营,还有一个位于南太平洋的死亡岛训练营。
这些训练营的死亡率竟然高达70%到80。但是能从这些训练营里毕业的无疑都成为了佣兵界的佼佼者。
克洛普老爹把这一切的真相都告诉了叶云,让叶云自己选择。
叶云想了一夜,最终做出了决定,他要去死亡佣兵训练营,他要变强。
于是克洛普老爹带着叶云来到了西伯利亚,在缴纳了大量的费用之后,叶云进入了训练营。
跟叶云一批的有五百多个佣兵,但是一年之后只有五个人从那里走出来。其中的一个人就是恐怖伊万,他毕业后立刻就被掌管死亡训练营的北风之神佣兵团所招揽。
那个时候在武力上叶云还远不是伊万的对手。
叶云从死亡训练营出来之后,回到了暗夜雷云佣兵团,从此这个佣兵团就多了一个固定的成员。
叶云通过这一年的训练,他的能力也远远的超过了克洛普老爹。
佣兵团能够做的任务难度越来越大,他们的收入和排名也在稳步的提高。
就在这时,他们接了一个任务。配合当时排名世界第五的迅猛龙佣兵团,去非洲执行一个救人的任务。
迅猛龙佣兵团是一支米国的佣兵团,他们装备精良,作战经验丰富,有二百多名成员。
他们接到了一个任务,这个任务是由米国政府来发布的,在非洲某个动乱的小国,救出一位米国的顶尖生物学专家,赖因哈特.克劳斯博士。
天巫下凡 志高无上之绿茵传奇 超级狂医在都市 放弃我抓紧我(全二册) 女主是个脑补帝[穿书GL] 报告夫人,总裁已躺平 我不是潘金莲 妻怀鬼胎 我要做玩家 至尊仙帝横扫异界:斗魂 傲娇总裁盛宠妻 仙界之革命 甜心萌宝太难追 都市超强神医 异界修神录 云巅之上 捞尸笔录 极品仙府 画江湖之不良人 快穿之男配快到我怀里来
谁说穿越后宫就是圣宠不衰六宫无妃的幸福生涯?她保证不打死他!过来,朕不打你。放屁!渺渺,过来朕抱。谁信!苏渺,再不过来打断你的狗腿!皇上~~~苏渺一睁眼就是冷宫的四堵灰墙,简直凄凄惨惨戚戚!为了保住她的腿,只好狗腿的腻在皇帝陛下身边,惹得众人纷纷嫉恨白眼,直骂妖妃。可惜皇帝陛下不知怎的就宠上了这个冷宫弃妃,明明一开始恨不得将她千刀万剐,如今却大有昏聩独宠的意思。前朝后宫无不盼着她失宠的那一天,可是等着等着她似乎就此长盛不衰了!等他们反应过来,哪儿还有什么后宫啊?六宫粉黛,就剩她一人了!1v1,身心干净如果您喜欢弃妃翻身皇上,娘娘又有喜了!,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新书剑影横秋已发,望多多支持仙途浩渺,众生汲汲而求求道多艰,修士道心渐衰。自登仙途,御千里快哉风,穿山渡海,凌波御虚,穷睇眄,缈天涯,行于万丈红尘中,游乎四极八荒外。纵天高地迥,宇宙无穷任天行有常,盈虚有数,墨天微抚剑而立,大道独行,惟吾逍遥!阅前须知1主角精神病患者,接受不了请及时止损。2无...
关于我的霍格沃茨大有问题快乐教育不可取。只要是学习必然是枯燥的。未来的他们会感谢现在努力的自己。我们要为三至六年级的学生添加早晚自习,监督他们每天练习咒语诵读以及默写魔咒理论。即使是巫师也要保证拥有合格的身体素质,应该在每天上午第二节课下课后增加课间操。学校每年只举办魁地奇一项比赛实在太过单一了,应该增设田径运动会,每年一次。巴拉巴拉新时代巫师的精神领袖,职业巫师倡导者,巫师联合会...
左崇明作为骨灰级玩家,工作室头子,代练之神,罪恶剥削者。稀里糊涂的穿越到游戏世界中,甚至还回到公测之前,变成一名npc。妖魔祸乱,恶鬼噬人,武者纵横这对拥有面板的左崇明来讲,都在可接受范围内。但面对即将降临的玩家,第四天灾,他不禁陷入沉默多年以后。左崇明感叹,他只是把玩家当成韭菜而已。为什么他们变成了自己的走狗?而且一副很荣幸的亚子?如果您喜欢玩家走狗满天下,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她本是一名中学语文老师,过劳死穿越到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朝代,她家穷,兄弟姐妹多,而且个个懒散不想干活,全部事情都落在她一个人身上,不仅如此,还有员外老爷想要娶她去做妾,条件是一百块大洋。为了不被卖掉,她只能想办法养活自己,养活这个家。如果您喜欢我在古代做家教,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穿书团宠腹黑小娇包别人穿书都是穿成公主皇后妃子,偏偏季裳初穿成了一个跟剧情毫不相干的人?毫不相干也就罢了,穿过去的第一天还经历了了屠村,父母双亡?季裳初郁闷。为了好好活下去,她自然是要抱个好大腿。战无不胜能文能武风姿绰约的晟王便成了她的亲爹首要人选。从此,晟王身后多了一个小娇包爹爹长,爹爹短,爹爹的养老初初管。太后哀家的孙女真可爱。皇帝朕的小侄女真可爱。闻太师本座的孙媳妇真可爱。楚尧???晟王爷千防万防,防得了近贼,却没防住远贼。医蛊少年宋玄卿,历尽天下冷暖,过眼风情万千,却独独败在了西楚小郡主的石榴裙下。数年之前,季裳初机缘巧合拾得一块血玉麒麟,数年之后,她被蛊神宋玄卿逼至墙角,那人如同皎皎天上仙般不染凡尘,邪魅一笑便足以勾魂。小郡主可知,您身上佩戴的血玉麒麟,乃是宋家儿郎的定亲之物,小郡主佩戴此物多年,那宋某,也就只能认下小郡主这未婚之妻了。季裳初!!!如果您喜欢穿成大反派的团宠闺女,别忘记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