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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要是不天真,就不会在开门看到狼哥后,摆她豪门贵女的臭架子。
她还真以为这是在内地,只要她亮出京华叶家的金字招牌,哪怕是街上的叫花子,也会对她恭敬有家,当姑奶奶伺候呢。
狼哥他们没有在派出所里,直接把她推倒给轮流,就已经是很给面子了。
不过沈岳再怎么不齿这个无脑儿,可也不能任由她被狼哥掳走,而束手旁观。
看在小胡子等人还算配合的份上,沈岳也没太难为他们了,一脚一个,把他们左腿踢断后,跳上一辆摩托车,风驰电掣般追了上来。
对能不能追上狼哥,沈岳没有任何的心理负担。
别忘了他还要扛着叶修罗爬山呢。
至于山高林密,踪迹难寻那些困难,对沈岳来说更不是事。
他要是连狼哥那种业余坏蛋都追不上,干脆撒泡尿淹死自己好了。
更何况,青灵县这边交通“发达”,向西能供摩托车奔驰的道路,就只有这么一条。
很快,沈岳就看到了前面有摩托车的灯光了。
静止不动的,看来已经到了路的尽头,摩托车再也无法前行了。
远远的,他还看到有两个人影在车前。
难道说,狼哥很清楚他是跑不掉的,索性穷凶极恶,就地把叶修罗按在摩托车上法办了?
沈岳稍稍放慢了车速。
他是个有素质的人,从来不屑做让人讨厌的事。
也许,叶修罗被狼哥那种烂人给法办了,对她来说不但是个好的教训,更能从中悟出某些人生道理,从此变成充满爱心的使者
可很快,沈岳发现了不对劲。
小胡子他们几个都是联防队员,穿的是警服,前面车前的两个人影,却都是白色的。
远远的看去,就像两具僵尸。
意识到不对劲后,沈岳不再墨迹,立即加大油门冲了过去。
距离那边还有三十米左右时,沈岳猛地跺下了刹车。
借着月光和雪亮的车灯,这个距离,已经足够沈岳认出身穿麻衣的叶修罗,看到和她在一起的人,并不是狼哥,而是一个浑身都被白色轻纱蒙着的神秘人了。
没谁告诉沈岳,那就是昨晚他在禁、地内遇到的小娘皮。
直觉告诉了他。
蔵在身躯里的刺骨寒意,也缓缓的腾起,提醒他前方高能
下意识的,沈岳就要掉转车头,用最快的速度逃窜。
别说他对叶修罗没有任何的好感了,就算是他亲妈亲老婆,岳哥也、肯定不会掉头就跑。
尤其那个小娘皮,明明看到他已经来了,却把他当空气,只是看着叶修罗,语气森冷的说着什么。
然后,沈岳就看到叶修罗好像个木偶那样,缓缓的走到一具尸体面前,跪倒在地上,俯身,做出了要亲吻的样子。
“小娘皮为什么要让叶修罗亲吻尸体?”
刚要调转车把的沈岳,心中很是好奇,忘记了逃走,开始考虑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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