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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图鲁赫哲,带着他一万勇士,舍生忘死地扑向复辽军的大阵,他严格按照大金文武总结出来的对付吕汉强的经验,抛弃所有没必要的累赘,用最高的速度,突破吕汉强复辽军的层层阻击,不计伤亡的冲上去与他缠斗,只要冲到复辽军的大阵里,那胜利就是大金勇士们的。
抛弃了盔甲,抛弃了盾牌,抛弃所有让战马提不起速度的任何一点东西,只为一个目标,撞上去,冲进去,然后收割生命,收获胜利。
紧咬牙关的赫哲,默默的数着复辽军炸药包的次数,“好了,四轮了,如果敌人再向自己发射炸药包,已经没有任何效果,如果他们敢放近了距离继续轰炸自己,那震死的就不再单单是自己的人马,还有他们自己。”
结果正如赫哲所判断的那样,复辽军的炸药包停止了轰击,战场上突然静了下,似乎那雷鸣般的战马铁蹄声,都已经变得微不可闻。
“下一步,该是该死的长弓了。”赫哲想到这里的时候,眼睛不由自主的向天上望了一下,但天空没有那疾风暴雨般的恐怖长弓,迎面大阵里再次响起霹雳般的巨响,一阵白色的烟雾,在敌人大阵里升腾而起,瞬间笼罩了整个敌人的阵地,而就在这个时候,在那乳白色的硝烟里,无数暗红色的铁球喷薄而出,呼啸着,扑向了自己的冲锋大军。
“虎尊炮。”巴图鲁赫哲立刻明白了对面攻击的武器是什么,大明独有的,轻便灵巧的虎尊炮。
虎尊炮,其实就是大明时期的迫击炮,不过在当时它打出的不是开花弹,而是分两种,远程的是实心的,近距离的上霰弹,也就是说,在远距离上,虎尊是迫击炮,在近距离,是大号的霰弹枪,这是吕汉强认为在大明五花八门的火器里最实用的,也最威力巨大的火器,更因为它造价低廉,故障率极低,轻巧无比,也是大明工部少有的不是坑爹的武器,因此被吕汉强在大军里大面积的装配,比如现在吕汉强,在每一个纵队里,都装配了不下二百门这样的炮火,弥补床子弩炸药包和长弓之间的那段距离差。
被火药爆炸瞬间烧得暗红的一百颗铁球,带着热风呼啸着扑进了赫哲的冲锋阵型,有那倒霉的,直接被炽热的铁球一截两段,但更多的铁球却直接砸在了土地上,但他没有让人失望,在土地炸了一个坑之后,跳动起来,打乱了他所有前进道路上的东西——马腿。
于是战马的悲嘶在战场上此起彼伏,而轰然摔倒的战马和他身上的主人,立刻就被后面如潮的战友踏成肉酱,没有谁能幸免。几乎每一个炮弹,都有所收获,因为这冲锋的阵型实在太密集了。
虎尊炮的装填,到底还是比弓箭这个东西要费时的多,尤其发射两轮之后,炮管就变得无比炽热,这时候要是再装填火药,炸膛已经不可避免,因此上,虎尊炮主要面对的不是敌人的骑兵,而是敌人的步兵,只有面对冲锋缓慢的敌人步兵,才有机会冷却炮管,擦拭炮膛里残余的火星,进行第二次第三次发射,而今天的战斗,只让虎尊炮发挥了他前半段实弹的作用,而后半段霰弹的威力却没有机会再展现。
虎尊的炮声停息了,赫哲的心却揪起来了,在他看来,虎尊那为数不多的炮弹,给自己造成的伤亡并不是自己不能承受的,而最大的考验就要到了,那就是吕汉强的吕氏长弓,那才是最可怕的。于是,包括赫哲人内的所有战士,都开始在心里,冲着长生天,冲着他们萨满神用最虔诚的语言祈祷。
“嗡——”一种惊天动地的嗡声在敌人的阵地里突然响起,所有冲锋的猛士感觉到天空一暗,似乎刚刚这个充满生机的早晨,那个照耀整个大地的太阳,再次缩回到东方地平线下去了。
赫哲立刻将身体紧紧的缩成一团,因为他知道,那让所有大金勇士成为噩梦的巨箭来了。
疾风暴雨一般的巨箭如所有人期待的那样,还是来临了,每轮四千支,十轮过后,就在赫哲的身后,突然生长出一片茂密的巨箭荒原。
赫哲是幸运的,其实他也是理所当然的是那一批幸运的人,因为按照吕汉强所有配置的武器,全部以他最大的射程为基点,起到覆盖和隔断的作用,这样一来,往往是冲在最前面的敌人,却遭受不到任何打击,这批敌人,将由那些长枪拒马的士兵负责,在历来的军事讨论里,所有的人都认为,经过层层阻截层层打击,最终留给长枪兵的,不过就是一只漏网之鱼罢了,在这个时候,其实整个战役已经接近结束。
但这次却出了一点小小的意外,因为大家实在没料到,皇太极的镶黄旗的战斗力是如此的强悍,谁也没想到,他们的冲锋速度竟然如此之快,谁也没想到,镶黄旗的兵丁竟然如此悍不畏死,一万镶黄旗的军队,竟然有接近七千人马冲过了那层层的死亡阻击,冲到了长枪拒马阵前。
王大壮对于敌人的顽强和速度,表示了由衷的钦佩,但不过就是敬佩而已,在他看来,冲到大阵前的敌人,也不过就是枪兵的立功的机会而已。
但等到他看到敌人冲过来的时候,王大壮的心不由一冷,因为他发现那些从浓烟尘土里冲出来的建奴的战马,个个已经蒙上了双眼,那些战马只是凭着主人的操控,本能的在向前飞奔,尤其后面的火海与爆炸,虽然他们被塞上耳朵听不到了,但动物本能的危机感,让它们本能的想尽快脱离危险,冲向前面没有什么声音的安全地带,因此上,六千多匹彪悍的战马,以绝无仅有的速度向枪阵扑来,只是瞬息之间,就有无数战马撞上了那长枪拒马大阵,战马的惨叫声,长枪的断裂声,战士们筋骨断折的声音,立刻响成一片,前面一排森林般密密麻麻的扎枪,立刻被这些蒙着眼睛的战马冲撞出无数缺口,而那上面的女真骑兵,在战马倒地身亡的瞬间,借着惯性,挥舞着手中的马刀,扑进了缺口,一场混战立刻就在这大阵里展开。
赫哲在冲到大战之前,理智的稍微顿了下战马,自己是这支军队的指挥者,可以为了鼓舞士气带头冲锋,却绝对不能第一个送死,因此上他落后了一步,幸运地逃脱了战马被长枪刺穿的厄运,面无表情的看着无数兄弟,被那些长枪刺成了筛子。
有战争就有死亡,只要自己勇士的死亡能够带来胜利,那无论付出多少条生命都是值得的,这就是赫哲的战争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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