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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第3页)

孟举人是泥腿子出身,性子刚直,才学有限。当年侥幸考中举人,没钱接着赴京考试,又口无遮拦得罪了潭州府的学政,差点连功名都革去了,无奈只能返回县城,在葫芦巷赁了所宅院,开馆授徒,赚些花用糊口。

同窗劝孟举人放下架子,去南面长沙府的藩王府谋个闲差,或是去北边武昌府的大户人家坐馆。

孟举人不愿为五斗米折腰,把同窗骂了个狗血淋头。

那同窗一气之下和孟举人割袍断义,此后再没人自讨没趣帮孟举人介绍差事。

孟举人左性起来,六亲不认。而杨举人长袖善舞,四处结交达官贵人,前途无限,官运亨通,远非孟举人能比。

两厢一比较,平时总拿下巴对着人的孟娘子见了高大姐,也得放下身段,殷勤讨好。

高大姐和孟娘子应酬了几句,吃过鸡蛋茶,孟娘子才回自家院子去。

等孟娘子一走,高大姐立即变了脸色,从袖中掏出一对鞋样子,往四方桌上一拍:“瞧瞧,闺女的鞋样子,怎么好随随便便给别人看见?又不是乡下蛮丫头!”

鞋样子用米汤上过浆,硬邦邦的,摔在桌上,发出一声巨响。

正是孟家五娘子拿走的那对鞋样子。

李绮节吓了一跳,鞋样子而已,至于吗?

而且她们李家祖宅在乡下,搬来县里没几年,她原本就是个乡下丫头。

高大姐气得面色紫胀,胸口剧烈起伏,眼神向下,钉在李绮节的一双脚上,“一双大脚,也好意思出去见人!”

李绮节脸色一变:原来这才是高大姐生气的真正原因——嫌她没缠脚。

在明朝,缠小脚是身份的象征。

这个时代,人人以大脚为耻,以三寸金莲为荣。小脚缠得好不好,会影响姑娘家的终身大事。婆家上门相看,第一件事,就是让女方掀起姑娘的裙角,看姑娘家是不是缠了小脚。小娘子们的脚缠得越精致小巧,求亲的人家就越多。

反之,大脚女人没人敢娶,至少门第高的人家不会娶一个大脚媳妇进门,哪怕女方家财万贯。

明朝开国皇后马氏,因为一双天足,被老百姓们讥笑至今。以至于后人胡乱编排,用“露马脚”的故事取笑她。

女孩子们四五岁时,把脚趾硬生生掰断,折断脚骨,用帛布紧紧缠住,熬个三五年,等骨头一步步彻底坏死,天生的大脚最终被改造成一双双尖尖翘翘的弓足。

小脚女人,走不了长路,走不了远路,一辈子都离不开四方宅院。

开始缠小脚的时候,很长一段时间不能正常行走。穷苦人家的女伢子都要下地劳作,缠小脚的话等于少了一个劳动力,所以乡下姑娘一般不会缠小脚。

只有家境富裕、不愁吃穿的人家,才能给家中的小娘子们缠脚。

自然而然的,小脚成了身份地位的代表。

用宝珠的话说,缠小脚的都是有钱人家的小姐太太,或是富贵人家的小妾姨娘。

李绮节原本是缠了小脚的。

原身五岁开始缠脚,因为身体太弱,扭折脚骨的时候,脚背出现化脓和血块,几根脚趾严重溃烂,差点烂掉,最后引发急症,不幸一命呜呼。

所以,李绮节降临大明朝的头一件事,不是打听朝代年份,不是装傻充失忆,而是抢救自己即将腐烂的脚趾头!

亏得她当时反应快,不然现在就只剩下八根脚趾头了。

李乙不知道原身已经为一双金莲赔了性命,看李绮节每天以泪洗面,十分可怜,心里不忍,思量再三后,同意让她放脚。

李乙先去问杨家的意思,当时杨家的杨举人还没出头,两家门当户对,李乙又许诺会把一半家产送给李绮节作陪嫁,杨家便没有反对给李绮节放脚。

李绮节花了几年时间,才把一双可怜的小脚丫子重新养得雪白娇嫩,十根脚趾头肉嘟嘟粉嫩嫩,一个不少。

山村野花开  冬至的秘密  超级兵王(步千帆)  遭遇绩优股  热血青春的日子  遇见我,你真不幸  帝国首席,晚上见!  快看那个大佬  穿越兽人之将  流量女王  末日之死亡骑士  傲娇甜妻:萌宝请助攻  女妖公寓  最强豪婿  少年反派之烦恼  仙道独尊  阎罗神医  我家后山成了仙界垃圾场  重生之妖孽修仙  哥儿几个一起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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