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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第1页)

第一章

那天,出去散步是不可能了。其实,早上我们还在光秃秃的灌木林中溜达了一个小时,但从午饭时起(无客造访时,里德太太很早就用午饭)便刮起了冬日凛冽的寒风,随后阴云密布,大雨滂沱,室外的活动也就只能作罢了。

我倒是求之不得。我向来不喜欢远距离散步,尤其在冷飕飕的下午。试想,阴冷的薄暮时分回得家来,手脚都冻僵了,还要受到保姆贝茜的数落,又自觉体格不如伊丽莎、约翰和乔治亚娜,心里既难过又惭愧,那情形委实可怕。

此时此刻,刚才提到的伊丽莎、约翰和乔治亚娜都在客厅里,簇拥着他们的妈妈。她则斜倚在炉边的沙发上,身旁坐着自己的小宝贝们(眼下既未争吵也未哭叫),看上去幸福无比。而我呢,她恩准我不必同他们坐在一起了,说是她很遗憾,不得不让我独个儿在一旁呆着。要是没有亲耳从贝茜那儿听到,并且亲眼看到,我确实在尽力养成一种比较单纯随和的习性,活泼可爱的举止,也就是更开朗、更率直、更自然些,那她当真不让我享受那些只配给予快乐知足的孩子们的特权了。

“贝茜说我干了什么啦?”我问。

“简,我不喜欢吹毛求疵或者刨根究底的人,更何况小孩子家这样跟大人顶嘴实在让人讨厌。找个地方去坐着,不会和气说话就别张嘴。”

客厅的隔壁是一间小小的餐室,我溜了进去。里面有一个书架。不一会儿,我从上面拿下一本书来,特意挑插图多的,爬上窗台,缩起双脚,像土耳其人那样盘腿坐下,将红色的波纹窗帘几乎完全拉拢,把自己加倍隐蔽了起来。

在我右侧,绯红色窗幔的皱褶挡住了我的视线;左侧,明亮的玻璃窗庇护着我,使我既免受十一月阴沉天气的侵害,又不与外面的世界隔绝。在翻书的间隙,我抬头细看冬日下午的景色,只见远方白茫茫一片云雾,近处湿漉漉一块草地和受风雨袭击的灌木。一阵持久而凄厉的狂风,驱赶着如注的暴雨,横空扫过。

我重又低头看书,那是本比尤伊克的《英国鸟类史》。文字部分我一般不感兴趣,但有几页导言,虽说我是孩子,却不愿当做空页随手翻过。内中写到了海鸟生息之地,写到了只有海鸟栖居的“孤零零的岩石和海岬”,写到了自南端林纳角或纳斯至北角都遍布小岛的挪威海岸:

那里,北冰洋掀起的巨大漩涡,

咆哮在极地光秃凄凉的小岛四周。

而大西洋的汹涌波涛,

泻入了狂暴的赫布里底群岛。

还有些地方我也不能看都不看,一翻而过,那就是书中提到的拉普兰、西伯利亚、斯匹次卑尔根群岛、新地岛、冰岛和格陵兰荒凉的海岸。“广袤无垠的北极地带和那些阴凄凄的不毛之地,宛若冰雪的储存库。千万个寒冬所积聚成的坚冰,像阿尔卑斯山的层层高峰,光滑晶莹,包围着地极,把与日俱增的严寒汇集于一处。”我对这些死白色的地域,已有一定之见,但一时难以捉摸,仿佛孩子们某些似懂非懂的念头,朦朦胧胧浮现在脑际,却出奇地生动。导言中的这几页文字,与后面的插图相配,使兀立于大海波涛中的孤岩、搁浅在荒凉海岸上的破船,以及透过云带俯视着沉船的幽幽月光,更加含义隽永了。

我说不清一种什么样的情调弥漫在孤寂的墓地:刻有铭文的墓碑、一扇大门、两棵树、低低的地平线、破败的围墙。一弯初升的新月,表明时候正是黄昏。

两艘轮船停泊在水波不兴的海面上,我以为它们是海上的鬼怪。

魔鬼从身后按住窃贼的背包,那模样实在可怕,我赶紧翻了过去。

同样可怕的是,那个头上长角的黑色怪物,独踞于岩石之上,远眺着一大群人围着绞架。

每幅画都是一个故事,由于我理解力不足,欣赏水平有限,它们往往显得神秘莫测,但无不趣味盎然,就像某些冬夜,贝茜碰巧心情不错时讲述的故事一样。遇到这种时候,贝茜会把烫衣桌搬到保育室的壁炉旁边,让我们围着它坐好。她一面熨里德太太的网眼饰边,把睡帽的边沿烫出褶裥来,一面让我们迫不及待地倾听她讲述一段段爱情和冒险故事,这些片段取自古老的神话传说和更古老的歌谣,或者如我后来所发现,来自《帕美拉》和《莫兰伯爵亨利》。

当时,我膝头摊着比尤伊克的书,心里乐滋滋的,至少是自得其乐,就怕别人来打扰。但打扰来得很快,餐室的门开了。

“嘘!苦恼小姐!”约翰·里德叫唤着,随后又打住了,显然发觉房间里空无一人。

“见鬼,她上哪儿去了呀?”他接着说,“丽茜!乔琪!”(喊着他的姐妹)“琼不在这儿呐,告诉妈妈她窜到雨地里去了,这个坏畜牲!”

“幸亏我拉好了窗帘。”我想。我真希望他发现不了我的藏身之地。约翰·里德自己是发现不了的,他眼睛不尖,头脑不灵。可惜伊丽莎从门外一探进头来,就说:

“她在窗台上,准没错,杰克。”

我立即走了出来,因为一想到要被这个杰克硬拖出去,身子便直打哆嗦。

“什么事呀?”我问,既尴尬又胆怯。

“该说‘什么事呀,里德少爷?’”便是我得到的回答。“我要你到这里来。”他在扶手椅里坐下,打了个手势,示意我走过去站到他面前。

约翰·里德是个十四岁的小学生,比我大四岁,因为我才十岁。论年龄,他长得又大又胖,但肤色灰暗,一副病容。脸盘阔,五官粗,四肢肥,手脚大。还喜欢暴饮暴食,落得个肝火很旺,目光迟钝,两颊松弛。这阵子,他本该呆在学校里,可是他妈把他领回来住上一两个月,说是因为“身体虚弱”。但他老师迈尔斯先生却断言,要是家里少送些糕点糖果去,他会什么都很好的。做母亲的心里却讨厌这么刻薄的话,而倾向于一种更随和的想法,认为约翰是过于用功,或许还因为想家,才弄得那么面色蜡黄的。

约翰对母亲和姐妹们没有多少感情,而对我则很厌恶。他欺侮我,虐待我,不是一周三两次,也不是一天一两回,而是经常如此,弄得我每根神经都怕他。他一走近,我身子骨上的每块肌肉都会收缩起来。有时我会被他吓得手足无措,因为面对他的恐吓和欺侮,我无处哭诉。佣人们不愿站在我一边去得罪他们的少爷,而里德太太则装聋作哑,儿子打我骂我,她熟视无睹,尽管他动不动当着她的面这样做,而背着她的时候不用说就更多了。

我对约翰已惯于逆来顺受,因此便走到他椅子跟前。他费了大约三分钟,拼命向我伸出舌头,就差没有绷断舌根。我明白他会马上下手,一面担心挨打,一面凝视着这个就要动手的人那副令人厌恶的丑态。我不知道他看出了我的心思没有,反正他二话没说,猛然间狠命揍我。我一个踉跄,从他椅子前倒退了一两步才站稳身子。

“这是对你的教训,谁叫你刚才那么无礼跟妈妈顶嘴,”他说,“谁叫你鬼鬼祟祟躲到窗帘后面,谁叫你两分钟之前眼光里露出那副鬼样子,你这耗子!”

我已经习惯于约翰·里德的谩骂,从来不愿去理睬,一心只想着如何去忍受辱骂以后必然随之而来的殴打。

“你躲在窗帘后面干什么?”他问。

“看书。”

“把书拿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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