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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一直以来,玛尔斯饶身上有一个巨大的迷团一直让人类百思不得其解。他们身上的多出来的那一部分带有野兽特征的器官和人类母星地球上的动物还没有发生异变之前一模一样!
这是题外话,暂且不停。
回林霄,他还在打量着踱着步子的玛尔斯人,只能看到他的背。
这玛尔斯饶背有些佝偻,应该是在走路之时还低着头的缘故。可即使这样,这玛尔斯人看起来也有两米多的高度。
这是玛尔斯饶普遍身高,但在人类世界中来讲,也算得上是巨人了。
体型也异常的壮硕,两条胳膊比林霄两条腿还要粗不少。
至于他身上的穿着,就只是普通的人类休闲服饰而已,上半身短袖,下半身则是一条略微宽敞的休闲裤,脚上则是一双运动鞋。
玛尔斯人除了会自带一个和野兽类似的器官之外,其他各方面完完全全和人类一样,所以这一套服装穿在那玛尔斯人身上看起来并没有违和之处。
由于林霄在打量的同时还在往前冲,这一会儿的距离已经并算不上远了。林霄赶紧预估了一下,觉得以现在的身体情况,全力奔跑的话,在极短的时间内应该就能跑到那玛尔斯人身边了。
想要奇袭的话,应该也没有问题。
当即,林霄慢了下来,并且调整着速度以达到和那玛尔斯人相对静止的状态。
轻握着手中的细剑,只听到噼啪一声轻响传出,从细剑之上窜出来了一道雷电。
而这,并不是林霄通过林凤薇的细剑激发出来的,就是林霄自己使用出来的。当即,他的嘴角挑了起来。
没错!
和林凤薇在一起这么长时间了,看她使用御使雷电的武技的次数数都数不清了,林霄怎么可能还没有学会?他一直没有使用过,是因为不想让林凤薇看到之后,让林凤薇不高兴。
毕竟这怎么看都像是林凤薇的绝招之一。
不过奇怪的是,他似乎并没有学全。
以往的功法,武技,他只许要看几遍就能全学会。但这次地没有!
就和约翰所使用的武技功法一样,林霄并没有办法解读。
当然,即使是这样,就已经够了。利用从林凤薇那里御雷武技,要在刹那间接近玛尔斯人就更加容易了。
咧嘴笑着,紧紧地握了握手里的细剑。
然而就在林霄调整速度的同一刻,踱着步子的玛尔斯人突然停了下来。而后猛地转头。
这下,林霄看清楚了。
他的脸,是一张十分刚毅的人类脸庞。国字脸,脸上的五官如同刀削而成,粗壮的剑眉之下有一双漆黑却又略有些深邃的双眼。
而最引人注目的是,在他的额角处,有一对看起来十分粗糙,但却又偏偏给人一种十分精致感的牛角!
是水牛的角,很规整的半月型,斜向后方生长着。
被这玛尔斯饶外型惊讶时,另外一幕让林霄的心里越加发紧。
只见这玛尔斯人在回头之后,不断的朝着四周张望的,他的眉头也越皱越深,眼内的神色也越来越严肃。
“不对!”林霄的眉头当即皱起,脸色也在这刹那间变得有些难看。这玛尔斯人此时的表现,分明代表他察觉到了什么。
果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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