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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证明那刀没有扎在心脏上,如果幸运的话,又没伤到大血管,只是穿透了肺叶,那咳血是很正常的,去医院把刀取出来,做个肺叶修复就行。
吴江舟脸色煞白的忙前忙后,却没跟着去医院,而是满手沾血的上了郑哲的车。
郑哲看他像刚给人接完生似的,举着两手上车,便猫腰给他翻纸:“我说你怎么也不跟着去啊,那不是你大哥么……”
“谁他妈去啊,到时候警察过去了,我可不会说,谁知道他们黑社会想公办还是私了,说不对话去了也是添乱,”吴江舟低头擦手:“老弟,没吓着吧,唉,你肯定吓坏了,正经人哪见过这个啊,我刚看了腿都直哆嗦了,不过你也别害怕,我们这其实治安挺好的,这种情况不太常见……”
郑哲微微垂眼,掏出车钥匙:“恩,是有点害怕啊,我都没见过这种场面,真吓人啊。”
吴江舟擦完手,团了团,后又将纸往外头一扔:“我这个大哥是干工程的,我不是卖钢材么,这才认识的他,其实你别看他刚才拿个枪比比划划的,为人很内敛,不怎么装蛋的。”
郑哲不能认同。
他觉得自己这种情况才是真内敛,一心隐退,两手不帮车外架,而那光头把脑袋刮的寸毛不生,跟个大白蛋似的,就这么招摇还不装蛋呢,他都装成精了。
郑哲嘴上不说,心里暗自腹诽,还盘算着等会得去警察局问问郑言,毕竟他弟丢的实在太久了,再找不到郑哲实跟他妈说不过去,念及至此,他便发动汽车:“你去哪儿?”
“回丽晶吧,饭是吃不下去了,我得压压惊……”吴江舟下意识去嗅自己的手指头,又厌恶的拿开:“这血味够腥的,你说那帮人怎么这样,有话不能好好商量么,现在的人都怎么回事,太冲动了,我记得刚认识我大哥的时候,大家都是底下小的打,大哥见面谈,这什么东西,上来就动手,打哪儿学来的这?”
“哪帮人啊?”
吴江舟忽然来了兴致,他双目炯炯,侧坐了身体,面对着郑哲:“我们这的后起之秀小顾!这小子年轻,嚣张,十分出风头,听说两年前靠给人拆迁起的家,你知道在这拆迁有多难么?这儿是多少年历史了,老城区一片一片的,老头老太太都住的挺好,祖屋都在哪儿呢,谁愿意走啊,这小子可好,人家也不强拆,赶上那片老城区正好有个很出名的流子,那哥们也很厉害,为了反强拆,不知道从哪儿弄的礼炮放自己家门口,放话出去谁让他搬家他就让谁脑袋搬家,然后你猜怎么着?人小顾空手就上门了,太他妈有想法了,俩人打的邻里不安,鸡犬不宁,干了十架有余,连礼炮都撞散花了,硬是把那个流子给打跑了,后来老百姓一看连黑社会钉子户都搬了,就都纷纷跟着搬了……”
郑哲对别人的发家史完全不感兴趣,可吴江舟越说越来劲,他因为生意的关系,跟这些黑社会多少有点联系,自觉算是半个道儿上人,所以跟郑哲这种非道上的人说起这些,多少会也有点显摆的成分:“小顾就这么成了名,这几年身边的人越围越多,慢慢也开始干了点工程,搞了点副业,这不就跟我大哥有点业务上的冲突么,俩人不对付一年多了,一直互相忍着,本以为也就那样,不成想今天忽然干起来来,还是小顾亲自动手,这小子下手也太狠了,给我大哥捅了个对穿,你看着吧,这事不算完……”
郑哲干巴巴的笑了一下,欲言又止的一挑眉毛。
他很想让吴江舟闭嘴,他才不想管什么小姑,小姑父的,不过眼下他也只能配合着笑了两声,他在这还需要吴江舟的关照,还得先借他的光,才能另辟赚钱渠道。
郑哲将车拐进丽晶酒店,迎面来了一个穿制服的小伙子,屈身弓腰的将车门打开,然而吴江舟没有要下去的意思,他半条腿迈出车门,手却还在郑哲胳膊上:“总之啊,我们这之前就没这号人物,不按套路来,出手又快又狠,传说中他身上至少十条人命!传说中……算了算了,我都到地方了,改天再说吧,对了,你要是在这儿呆的时间长,没准我还能带你会一会这个人,他还从我这儿走过钢材呢……”
顾铭快刀如风,剁的刃下猩红一片,汁水淋漓。
他将西红柿切好后,整齐码在案板,又搅匀了蛋液,赶上锅里温度正好,便一股脑的准备好的食材下了锅,做了个西红柿炒蛋。
旁边站着个莽撞大汉,西装革履,看菜要出锅赶忙上去递盘子。
顾铭没什么太大的反应,任由那人在他身边忙活,递葱递碗,做完饭还帮着拿掉围裙,那男的做这些事的时候很是得心应手,而顾铭也像看不见他似的,随便这人围着他摆弄,只要别耽误他吃饭顾铭就不会翻脸。
顾铭起初也不习惯,蛋时间长了就习惯了,甚至也有些享受,但他今天却在心里觉得这帮人中看不中用,那么多打一个还能让人勾动扳机,饭也不会做,做了也不好吃,他只能自己来。
顾铭坐下吃饭的功夫,那些人只是站在旁边,半句话也没有。
跟着顾铭的人大多很沉默,或者严格的说,是他们只在顾铭面前很沉默,因为顾铭不喜欢人多嘴。
顾铭在他的兄弟眼里是个奇怪的大哥。
他沉默寡言,手段强硬,唯一的嗜好是吃,他上次捅光头前还吃了很多草莓,吃的半路尿急,别人都紧张的直打颤,他倒大喇喇的下车撒尿,仿佛根本不知道恐惧。
但另一方面,这些人也正因为顾铭的奇怪而被他吸引,毕竟当混混不比正常人,他们靠打架吃饭,没有人不害怕打架,他们在动手前也恐惧,害怕伤残,害怕溃散,但顾铭不害怕,他就像是最无畏的头狼,每次都冲在最前头,引的那些兄弟狼群似的紧追其后,奋不顾身。
反而顾铭最显着的特质就在众人眼里显的有些模糊了,他是漂亮,但由于实在是太凶,凶的让人看见那张脸只觉得危险,就没有美的概念,毕竟鬼再美也只会让人不寒而栗,这就导致他这些年都是孤身一人,除了张春天,没人敢跟他亲近。
外头细雨绵绵,天色昏暗。
炒完菜顾铭接了个电话,是崔茂银打过来的,光头的事已经处理好了,警察问了话,该自首自首,改顶罪顶罪,
顾铭刚开始吃的时候张春天来了,他高中毕业前在一个小吃摊上碰见了顾铭,高考完后,张春天在老家混不下去,干脆就跟顾铭继续混在一起,他虽然平时不正经,但多少遗传了点他爹谈生意的天分,长到现在也全然是个成年的做派,有着超乎年龄的老成。
只见他换了鞋,直径坐在顾铭对面的饭桌上,徒手捞了一块腊肉放在嘴里:“顾铭,你现在好歹也是个大哥了,怎么一天还吃这么差?”
顾铭低头猛吃,他今天穿的是小白褂,不去正式场合的时候他从来都穿的很随意,图舒服,不图好看,而且他长的好,身材又好,所以什么衣服穿他身上也不难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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