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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果然是个大晴天。
春城的天气总是这样,喜怒无常。推开窗望出去,地上哪还有半点雨水的踪迹,只觉得艳阳高照,适合晒被子。
麻仓,一下子成了被子的海洋。
林稚堂迷迷糊糊睡了两个多小时,就被阳光叫醒了。他捂着额头晃了晃脑子,只觉得里面都是浆糊,还有点淋雨的后遗症——头痛。
可头虽然痛,今天的林稚堂比起昨天的林稚堂来说,眼神要坚定了些。草草洗了把脸,林稚堂换身衣服出门。
在交作业前,他要去一趟立心医院,去直面自己的父亲。
昨晚他没有开车过来,就从48街走到外面去打车,谁知刚走到街口就看到两个陌生又熟悉的身影。刚开始他还不敢认,揉了揉眼睛又看了一眼,才确定——那是他小叔和姜鱼。
他们一块儿从blacksugar出去,他那个牛逼轰轰的小叔不光给姜小姐打伞,而且换了一身跟以往完全不同的打扮。头发也像是仔细打理过的,每一根头发丝都像是花了钱的样子。
最重要的是两人像穿着情侣装!
夏天已经到了,今天又是个大晴天,所以街上来来往往的行人都轻装上阵。姜鱼和林西鹤也不例外,都换上了复古风的休闲衬衣。一个如同夏日玫瑰,林稚堂还从没看到有人穿大花色的衬衣会这么好看,下面配着半裙和白色的休闲鞋,长长的卷发绑着同样是复古风的丝质发带,耳朵上垂下两朵珐琅彩小花,靓丽又摩登。
另一个倒仍是黑色系,全身上下其实没有过多的装饰,但林稚堂第一次看他穿风衣以外的衣服,眯起眼仔细瞧,还能发现那黑色的衬衫上其实有暗纹,领口敞着,扣着皮带——还挺闷骚。
林西鹤发现他了,但他没有理,一手打着伞一手插在裤兜里,步履从容。片刻后,还没打到车的林稚堂就看到不远处飞艇升空,掀起一阵羡慕的议论声。
他呆呆地看着那架他缠着老妈缠了很久都没能买到的飞艇,悟了——可能他真的不重要,可能小叔真的不恨他,因为小叔根本没空理会这些。
今天的小叔,看起来会很快乐。
让人忍不住羡慕。
与此同时,飞艇上。
飞艇很大,跟飞行车比,大概就是以前的汽车跟游艇的差别,因此每次起飞都必须跟航空局进行报备,且没办法停在麻仓,只能停在附近的付费停车场。这一流程被冯叔代劳了。
林西鹤昨晚用一袋橘子换来了林逝水满冰箱的食物和酒水饮料,全都搬到了飞艇里,他就是现在带着姜鱼去流浪,在短期内都不必担心食物供给问题。
飞艇上还有姜鱼提起过的查理狗,一个比人还大的查理狗玩偶,让姜鱼这么矜持的美女都忍不住想把整个人埋在它怀里。
她又回头看向驾驶座上的林西鹤,“你是什么车都会开吗?”
林西鹤随手拿起旁边的墨镜戴上,帅哥不回头就会很酷,“嗯。你不也一样?”
姜鱼是春大特战组出身,连复杂的战机都能开,别说一辆小小的飞艇。闻言她并不否认,笑着走到林西鹤旁边坐下,说:“你之前好像还问我是不是喜欢打篮球?”
两人去八中时,曾经碰到一群打篮球的少年。林西鹤借着篮球的是想更了解她,但被人打断了。
林西鹤:“那你喜欢吗?”
姜鱼趴在椅背上,眉目含笑,“喜欢啊。但我喜欢的不是打篮球这项运动,而是喜欢看打篮球的人。”
林西鹤挑眉,“谁?”
姜鱼:“众多不具名的……帅哥?简而言之,我喜欢一切好看的事物。”
那众多不具名的帅哥又是谁?
林西鹤真的很难不在意这句话,又意识到,姜鱼好像在跟他敞开自己了,末了又想——还好,我不丑,恋爱还谈得上。
作者有话说:
去约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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