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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是周末,蓝琴芬好好打扮了一下。
今天沈齐煊居然答应了她的邀请,要跟她一起去吃饭,然后去华盛顿特区的肯尼迪演艺中心看歌剧。
这个地方本来不比纽约的百老汇差,但是由于这里唯钱是论,只要出钱,什么阿猫阿狗都能在这里演出,所以格调不算很高。
但是这边方圆百里也就这一个地方可以看正儿八经的歌剧,不然就得去商场看那些民间杂技演员表演“中世纪马戏大全”。
蓝琴芬一整天都在打扮自己,最后在选择首饰上犯了难。
岑春言从自己房里出来,准备吃晚饭,见蓝琴芬打扮成这样,挑了挑眉,“妈,您这是要去干嘛?”
“沈先生要跟我一起吃晚饭,再去看歌剧,我不知道该挑哪个首饰,你帮我看看?”蓝琴芬满面春风的说。
要不怎么说爱情是女人最好的化妆品呢?
岑春言发现蓝琴芬精神状态好挤了,连带她的皮肤好像都在发光,神采奕奕,真是有让人眼前一亮的特质。
考虑到蓝琴芬的年纪,她这个状态保养得真是非常好,说三十出头都有人信。
岑春言苦笑着看看镜子里的自己,皮肤虽然依然白皙细腻,但是没有光泽,就像是蒙尘的珠宝,没有光华由里到外透出来。
她看了一眼蓝琴芬的首饰盒,最后挑出一对天然海产的孔雀蓝大溪地珍珠耳饰,和同款珍珠的吊坠项链。
“大溪地天然海产珍珠都说是黑色最好,其实深孔雀蓝才是真正的极品。”岑春言轻声细语地说,帮蓝琴芬戴上耳坠,又把那个同色孔雀蓝珍珠吊坠项链戴在蓝琴芬的脖子上。
这对耳环上的珍珠一模一样大小,都是很规则的圆形,直径大概零点八厘米。
胸前的吊坠珍珠,直径有一点五厘米,看上去已经很大了。
天然珍珠里难得有这样的好品种。
戴上之后,果然贵气非凡,年轻一点的女子根本撑不起这样的项链。
蓝琴芬也很满意。
她拍拍岑春言的面颊,“好了,我出去约会了,你也别一个人待着,喜欢谁,就去争取,我们家阿春,不比任何人差。”
岑春言看着蓝琴芬,心想做女人,最重要还是运气啊……
能力强有什么用呢?架不住有人就是运气好。
比如她妈妈,谁都说她当年被岑耀古骗了,本来以为岑耀古老婆会很快病死,她是嫁进来做继室的。
结果成了岑耀古的二夫人。
但是这些年,岑耀古的家,就是她这个二夫人当的。
而沈齐煊,她一直以为是她妈妈痴心妄想,不可能的。
可是今天,就连沈齐煊都答应跟蓝琴芬一起吃饭看歌剧……
岑春言眼神复杂地看着蓝琴芬的车消失在门前的马路拐角,手里握着手机,还是打给了岑耀古。
※※※※※※※※※
这是第二更。
大家晚安。
群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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