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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好赫丽的身体已经好了很多,沙兽走起来也特别的稳,坐在上面几乎感觉不到摇晃、颠簸。
走了两天,走出了生命奇迹绿洲的范围,前方是一望无际的茫茫沙漠。没多久便见到了一个独自在沙漠中游荡的魔族,这个魔族体型和人类倒是很像,只是全身包裹在骨质的铠甲中,其实那并非铠甲,而是他们身体中长出来的保护层,手中还提着一把骨刀。凌云在图鉴上看过,这种魔族叫做巴洛骨,实力大概相当于一位刚进阶的高级战士。虽然不是很强大,但是对于普通人来说,却也很难抵挡。
这只巴洛骨见到凌云他们这么一大队人马不仅不逃跑,反而发出一声怒吼,提着刀冲了上来,骨刀上橙色的斗气闪烁,倒也颇具气势。
“讨厌的东西!”邦特口中轻喝一声,纵骑冲出,奔驰到巴洛骨身前,大剑瞬间到了手中,一抹淡淡的青色光芒闪过,已经将把罗格头颅砍下。
“好……”邦特手下的那些兄弟一阵欢呼叫好。
邦特左手飞快的探出,抓住巴洛骨的头颅,骑着塔亚龙,口中发出“嗷嗷……”的呼喝声,围绕队伍奔驰了一圈,直到巴洛骨的尸体化作了灰烬飞散,才如得胜的将军般回到队伍。
“邦特,你们是不是经常猎杀这些魔兽?”
邦特顿时有些不好意思,干笑两声说道:“不是,这些魔族大多都是群居,遇上这种落单的也就罢了,若是遇上一群我们根本不敢招惹。不要说我们了,就是隔壁中最大的盗贼团也轻易不敢招惹它们,只有银色十字远征军会经常组织军队猎杀它们,也因此才开辟出了各个绿洲之间的道路,不然那些商人哪里还敢在沙漠中行走,普通人遇到这些魔族,只能是被杀的结果。唉,别说普通人了,就是我们团里,能够单独战胜一只巴洛骨的也是屈指可数。”
第一百一十四章银色十字远征军(第一章)
刚才还是兴高采烈的众人不禁都惭愧的低下了头。
“你是说,我们走的这条路上很少会出现魔族?”
“是的,如果一旦出现成群的魔族,银色十字远征军就会前来猎杀,而这些落单的魔族商队的佣兵也能够解决,不会造成太大的威胁。”邦特道。
“这么说来,银色十字远征军倒是挺不错的吗,厉风戈壁能有现在的局面多亏了他们啊。”
邦特的脸上露出尊敬的神色道:“不错,银色十字远征军的确是我见过的最好的军队,他们是王国仅存的真正的军人!不说雷鸣大陆腹地的那些早已经腐朽了的军队,就是隐雾沼泽、迷梦沼泽、冰狼雪原或者群岛上的几个军团在我看来也远远不及银色十字远征军,也许他们的战斗力不是最强的,但我却依旧认为他们是最好的军人。”
“哦?邦特,你也当过兵吧?”
邦特略微有些尴尬的道:“我的确在军队呆过,后来被他们踢了出来……”
“哦……”凌云轻“哦”了一声,没有再问,邦特有些感激的看了凌云一眼,他突然发现也许成为眼前这位年轻强者的追随者是自己做出的最成功的决定。
一行人继续前进,凌云故意抄近道,偏离了商道,遇到了几个小群的巴洛骨,前追风盗贼团成员显然对于对付魔族有着不少的经验,每一次都能成功的将其猎杀。通过几次战斗,凌云也基本了解了他们的实力,这些人大部分都是初级战士,中级战士不到三十,高级战士仅有八人,而进入圣阶的除了邦特只有一位63级的小剑士。而他们的幻兽更是不堪,很多人的幻兽甚至从来就没幻化过,幻化过的也都只是胡乱幻化了几次,对幻兽并没有多大的提升,就连邦特的两只幻兽也只有二十多星。他们一般要五到十个人合作才能杀死一只巴洛骨。而王国的士兵如果论单体战斗力的话还没有这些盗贼强大,普通的士兵只要修炼过一点粗浅的斗气那就非常了不起了,必定是军中的精英,而大多数都是根本没有修炼过任何斗气的。由此可见人类之所以能够击败魔族靠的是智慧、运气和魔族自身的缺陷,而绝非真正的实力。
了解了众人的实力,凌云也没兴趣再脱离商道招惹魔族了。回到商道继续向厉风城前进,刚走了几日,前面却出现了状况。
茫茫大漠上,没有遮蔽,视线毫无阻碍,可以看得很远很远,前方一片火红的光芒中将黄沙卷起,如龙卷风一般盘旋着,火红的光芒将那一片天空映的通红,像火烧云在天空中久久不散。
凌云一眼就认出了那是火旋风造成的景象,不由疑惑的道:“前面怎么会有人施放魔法呢?还是这种范围魔法,难道遇到盗贼了?”
邦特茫然的摇头道:“魔法师都是身娇肉贵的,戈壁中难得一见。”
“看看去。”纵身跃下沙兽,身形兔起鹘落,飞快的远去,邦特骑着塔亚龙在后面跟随居然被凌云越甩越远。
凌云很快跑出了几十里,终于看清了前面的情况,原来是一队士兵在猎杀一群巴洛骨。
这一队士兵只有三四百人,而巴洛骨却足有一百以上,所以战斗很是激烈,还好士兵的队伍中有两名实力不错的魔法师,其中一名是火系的,应该就是刚才施放火旋风之人,另一人是风系魔法师,似乎实力也不必那位火系魔法师逊色多少,不停的瞬发风珠术吹向巴洛骨密集的地方。风珠术虽然只是一级魔法,杀伤力有限,但是吹多了还是能要命的,在这位风系魔法师不停的施放之下,对那些皮糙肉厚的巴洛骨也照成了很多的困扰。
但是普通人类的士兵实力太差,虽然有两位魔法师配合,依旧很难杀死一只巴洛骨,一时间两方陷入了僵持状态,不过,人类的体力比魔族差远了,魔法师的魔力更不可能坚持太久,在这样僵持下去对人类很不利。
凌云飞快的冲到近前,随手从幻兽空间取出一柄大剑,虽然是随手取出,但也是凌云杀死的一位凌空战士使用过的神器。
这段时间,凌云将之前的战利品仔细的清理了一遍,收获非常的丰厚,空间戒子十二枚,神器级的大剑、装备及魔法道具一共有二十多件,上品神器四件,分别是赫尔基里使用的大剑,和两条项链以及一枚护符,护符也是来自赫尔基里,两条项链却不知道是谁的。更有一件精品神器,是一件龙皮软甲,这件软甲的防御力十分强大,神阶以下的伤害可以完全抵御,凌云一发现它的好处立即让赫丽穿上。此外,凌云在那位奇迹的身上拔下的居然一件套装,套装中的每一件虽然都只是神器,但整套装备合起来却是上品神器。凌云试了试,发现虽然不如魔王套装,但效果也非常不错,但他却没有用,而是将它预留给了路易斯。
凌云一直冲进巴洛骨最密集之处,随手一个旋风斩使出,一蓬斗气从剑上射出,顿时方圆十几米的巴洛骨无一幸免,一大片地方被清理干净,至少斩杀了二三十只巴洛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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